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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政策2013

2024-01-09 11:27
个人 住房 公积金 2013年 贷款 最新 政策 ,2013年 公积金 贷款 政策 。 《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各

个人住房公积金2013年贷款最新政策,2013年公积金贷款政策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从今天起,购房人在购买第二套房时,只要人均首套住房面积在29.4平方米之下,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昨日下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通知》,将二套房贷款的执行标准从2012年的28.81平方米上调至29.4平方米。

  通知称,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本市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 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由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的标准,因此,今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 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据了解,2012年本市所执行的标准,是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高于且包含28.81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贷。以正常的三口之

  家计算,此次政策调控后,第一套住房面积低于88.2平方米的,再买房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原来的86.43平方米居住面积标准增加了1.77平方米。

  个案分析

  80万20年期贷款月供省1046元

  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好,买房人能得到什么样的实惠?

  以首套房面积为87平方米的市民王小姐的案例为例。在2012年,王小姐若想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由于人均居住面积超过了28.81平方米的标准,将被拒绝公积金贷款,她只能申请商业贷

  款,首付六成、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1倍,即7.21%。而若是今日之后再购房,王小姐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仅首付降低到五成,而且由于公积金贷款 的基准利率只有4.5%,1.1倍后的贷款利率也才达到4.95%。同样是80万元20年期的贷款,每月的月供就能节省1046元。

  记者追访

  是否意味楼市又将放松

  新年伊始,北京市就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这是不是楼市调控政策又将放松的信号?政策一出,人们关于“调控放松”的猜想又浮出水面。对此,市住房

  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是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确定的,是正常的调整,与楼市调控政策放松或者收 紧无关。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则分析认为,此类政策就类似于CPI上涨之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就要上调一样,不应该受到太多的关注与解读。“就

  政策本身而言,政策内容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执行层面上,因为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的界定标准是由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来定,所以,

  每年调整一次停贷标准是正常的政策执行流程,政策本身并无松动或收紧迹象。而且,随着此次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提高,将更加有利于改善性需求的正常释放,这 也契合住建部去年年底关于‘2013年信贷、税收支持合理改善性需求’的政策基调。”

  据了解,此次调整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目前正在办理的公积金二套房贷款的购房人不会受到影响,可继续办理。

一接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称,上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暂无上调可能性。“公积金贷款的原则是保障和支持居民的基本住房问题,从目前的申请贷款结构来看,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收入条件,还好于那些没有条件申请的家庭,如果继续上调贷款额度,无疑将拉大这种不公平。”

  针对全国多地调整公积金政策的举动,人民日报12月3日在题为《地方先行,寻路公积金改革》的报道中,对今年以来全国多个城市调整公积金政策给出的评价是,“地方的这种政策调整,逐渐为进展缓慢的全国公积金制度改革描绘出大方向”。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已有超过40个城市调整了公积金政策,总体方向是“降低公积金提韧贷款的门槛、提高使用率、并适度扩大适用范围”。

  一位接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士昨日称,各地政府选择此时纷纷推广公积金政策改革,和现行的调控政策不无关系,但公积金政策改革确有必要向“额度更高、限制更少、审批更快、使用更灵活”的方向改革。

  该人士同时表示,上海现行的公积金政策走在全国前列,“已十分宽松”,近期并没有进一步改革措施。从武汉、昆明等地的改革来看,都有上海现行政策的“影子”。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日报昨日报道称,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有望明年正式公布。“《条例》的修订应着眼于简化公积金办理手续、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缩短审批的时间。同时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并适当延长公积金的贷款年限等。此外,应与金融机构协商,在某些情况下进一步降低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相应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和职能也应作出一定调整。”

  避免出现“无钱可贷”

  在中央未放松调控基调的背景下,此轮由地方政府发起的公积金政策密集调整,难免被贴上“救市”的标签。

  《地方先行,寻路公积金改革》一文也指出,上一次出现多个城市集体放松公积金政策的现象,还要追溯到2008年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时期。当时,政策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救市”的作用。今年这一波政策调整,也是从年初楼市最冷清的时候开始的。

  “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地方对公积金政策的调整都是为进展缓慢的全国公积金制度改革打开一扇窗,探索一个方向。”人民日报说。

  长期以来,以“职工互助购房”为初衷设计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直存在着使用率低、闲置资金规模大、对普通职工支持力度不够、低收入家庭用不上等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近一次公开发布全国公积金管理情况还要追溯到2008年。数据显示,当年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个人提取总额、个人贷款余额与购买国债余额之和占缴存总额的比例)为72.81%。到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为3193.02亿元,沉淀资金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26.35%。

  也就是说,有超过1/4的公积金在账户上沉睡。

  2009年起,住建部、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启动了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符合条件的试点城市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如今,试点城市已经由首批的29个增加到93个。

  “在提高资金使用率的同时,也应根据公积金提韧贷款的动态变化情况,保证沉淀资金的合理比例,避免出现‘无钱可贷’的情况。”人民日报昨日同时援引专家观点提醒。

  上海暂不扩大异地互贷

  据前述接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士介绍,目前上海公积金归集总额不仅能覆盖个贷发放,余额还会投入到保障房项目建设中,今年的投放目标约100亿元。

  2011年7月,上海获批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继去年开展首个试点项目——杨浦区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后,今年上海申请扩大试点的13个项目全部得到批准,项目投资总规模175.48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总规模113.62亿元。

  此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增值收益,投资收购了新江湾城尚景园和闵行晶华坊两个公租房小区,向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者出租。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数据,今年1-9月,上海共归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402.56亿元,比上年同期(同比)增长19.78%;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金额290.71亿元,同比增长39.96%;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52.68亿元,业务支出28.16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4.52亿元,同比增长139.92%。

  上述接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称,上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暂时没有上调可能性。“公积金贷款的原则是保障和支持居民的基本住房问题,从目前的申请贷款结构来看,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收入条件,还好于那些没有条件申请的家庭,如果继续上调贷款额度,无疑将拉大这种不公平。”

  至于公积金贷款异地互贷,该人士介绍,上海目前只有铁路系统的职工可以实现异地提韧异地互贷,但上海尚未有进一步扩大这一政策的计划。“异地提韧互贷虽然能扩大公积金贷款的覆盖人群,但受限于全国公积金尚未联网等实际问题,暂时很难推行。”

 最近,北京宣布收紧公积金贷款之后,不少南京市民纷纷打听,南京的公积金标准有无变化?南京刚刚启用的公积金热线12329也火爆异常。对于现行的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此前南京一直使用“首套房家庭人均不超过32平方米”的门槛。然而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除了这道“明槛”之外,南京还有一道“暗槛”,即“首套房家庭总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这两道门槛并不冲突,市民需要使用公积金二套房贷时,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南京曾明确两种情况可申请二套贷

  前不久,北京宣布收紧公积金二套房贷款,这让不少正有意改善住房的南京市民有些紧张,纷纷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打听南京现行的二套房贷政策。

  2011年10月,南京的“公积金新政”将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从20万元恢复到30万元。在当时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明确了现行的公积金二套房贷政策。即有两种情况下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市民被告知“家庭住房不满100m2”也能申请二套贷

  市民王先生昨天致电现代快报称,自己以为被这个规定“错杀”,但仔细打听,发现原来还另有“活路”。

  他介绍说,自己之前使用了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71平方米的两房,与妻子生活在一起。如今妻子已经怀孕,他打算购买一套三房用于改善生活条件。他打算先买新房再卖旧房,这样妻子也不用太折腾。但是,按照南京公积金二套贷的规定,他之前购买的房屋面积超过了人均32平方米的标准,现在买房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打公积金中心的热线咨询,没想到工作人员说,除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32平方米的标准之外,还有一个标准是家庭住房总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我符合后面的,仍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他惊喜地说,这样一来,标准宽松多了,而且也挺人性化。

  按家庭面积算对单身和两口之家更有利

  记者昨天拨打公积金12329热线电话,向工作人员咨询此事,被告知确有这种较宽松的标准。而且,这条鲜为人知的标准“已经执行很久了”。

  表面上看,对于三口之家来说,“人均32平米”与“总面积100平米”之间只相差4个平米,看上去差别不大。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来说,“总面积100平米”就有了人性化的地方。

  “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积是32平米,按照人均住房面积,单身应该超过32平米就不能贷了,但是我们现在扩大到总面积100平米,你首套房的面积超过100平米就不行了。”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单身市民来说,原先的政策几乎断绝了公积金二套贷的路,而采用总面积的暗杠杠,则顺利多了。同理,对于两口之家来说,公积金二套贷也要顺利不少。

  那么,假设一对夫妻生了双胞胎,而首套房面积又超过了100平米的呢?工作人员说,此时就适用“人均32平米”的政策,只要首套房面积不超过128平米,就可以使用公积金二套贷。总之,这两个条件灵活使用,市民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就行。

  二套房贷款利率怎么认

  还有不少市民对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不甚了解。记者打听到,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仍然按照之前的政策执行。

  一、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的两种情况: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购房证明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卖掉唯一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的,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购房证明的职工,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二、首付六成、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至1.1倍确定: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并卖出唯一住房后,再次购房时,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证明,首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至1.1倍确定。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2平方米(或总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的情况下,再次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时,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至1.1倍执行。

1月4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通知,明确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的家庭。根据通知,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首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新华社记者 李欣 摄

 

    居民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新建的一处住宅小区内散步(1月3日摄)。 1月4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通知,明确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9.4平方米的家庭。根据通知,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9.4平方米。首套住房人均居住面积超过29.4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
1月4日,元旦上班的第一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通知”这一消息迅速在网络上传开,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纷纷议论…

  1月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只要人均首套房面积不超过32平方米; 首套房家庭总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市民需要使用公积金二套房贷时,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这一连串的公积金政策突然与人均住房面积紧紧挂钩,也让准备改善住房的人们多了一番顾虑,沈阳市民杨先生近日就为公积金买房的事弄得是一头雾水,二套房能否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如何?沈阳是否有人均住房面积限制….

  针对这些问题,小编对杨先生所遇到的问题集中进行了解答。

  二套房首付60% 利率上浮10%

  小编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二套房的首付60%,这是按照“新国八条”的要求严格执行的,而且利率也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了10%”

  以50万元房贷20年期计算,按照等额本息还款,基准利率时累计支付利息259179.25元,月均还款3163.25元;上浮10%后,累计支付利息288636.11元,月均还款3285.98元,由此可以算出,上浮后二套房比原来每个月多还款122.73元,20年累计多还款29456.86元。

  首套房贷未还清公积金购二套房拒贷

  对于正在还贷的购房者来说,眼下准备购置二套房并打算用公积金贷款是行不通的,主要是要保证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因为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即使没有房贷在身,而个人信用卡存在欠款的情况下要想用公积金购房都是申请不了的。

  沈阳公积金贷款购置二套房 暂不受人均住房面积限制

  针对之前北京、南京购置“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受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限制的说法,沈阳公积金工作人员表示:“沈阳目前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不受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影响。”

  相关政策解读:

  北京公积金新政:人均住房超29.4平米拒贷二套房。这意味着按3口之家计算,第一套住房面积大于88.2平米的,再买房时不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南京公积金新政:人均住房超32平米拒贷二套房.同样按3口之家计算,第一套住房面积不超过100平米的,再买房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对于单身的市民和两口之家也是同样适用的,相比北京的公积金新政,南京公积金确实是宽松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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