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贷款额度,2013重庆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重庆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概述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两类: (一)纯公积金贷款 纯公积金贷款系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二)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系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商业性银行运用自营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同一借款申请人、使用同一抵押物,采用同一贷款期限,执行不同贷款利率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 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统称为公积金个贷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性规定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二手房为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80万元)。 2、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 (2)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为25年,砖混结构不超过20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 (三)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四)贷款担保 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五)参贷的规定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购房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公积金个贷共同借款人。 参贷的借款人配偶仅限本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公积金贷款办理方式 (一)在楼盘办理(通过售房单位和银行代办) 可以在楼盘办理(通过售房单位和银行代办)的公积金个贷品种——期房按揭贷款。 (二)在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办理 可以在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办理的公积金个贷品种——期房直客贷款、现房直客贷款、置换抵押贷款、二手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及时限 在楼盘办理(通过售房单位和银行代办)的流程及时限 第一步贷款申请及审核:承办银行受理借款人公积金个贷申请,核验申请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公积金中心在1个工作日完成网上审查确认并反馈审查结果。 第二步签约及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由承办银行负责办理签约及相关借款手续后,交售房单位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步委贷资金划转审批:公积金中心在收到办妥抵押的相关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验及委贷资金划转工作。 第四步银行发放贷款:承办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划拨的贷款资金后,1-2个工作日内上账并划拨至借款合同指定的账户。 在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办理的流程及时限 第一步贷款申请及审核:公积金中心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受理借款人公积金个贷申请,当场核验申请资料,出具受理回执。 第二步签约及办理相关手续:公积金个贷借款人于交件后次周按受理回执约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借款签约及相关手续。 第三步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自行或在售房单位的配合下,持经银行审批的借款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步委贷资金划转:公积金中心在收到办妥抵押的相关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验及委贷资金划转工作。 第五步银行发放贷款:承办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划拨的贷款资金后,1-2个工作日内上账并划拨至借款合同指定的账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条件 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庆宣布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普通市民购房。 据了解,近日,重庆副市长凌月明对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要求,将公积金缴存比例由7%上调至12%、缴存基数执行工资总额的规定执行到位。“积极引导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争取80%以上的提取投入住房消费。” 凌月明还要求,公积金中心要督促开发商现场公示并接受公积金贷款,严查拒贷行为,力争个贷覆盖到全部销售楼盘。 在市政府的督促下,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为了支持更多的普通市民购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首付由30%降低到20%,还大幅度提高了公积金的可贷款额度。 在此之前,重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限额为20万,这意味着夫妻参贷后,一个家庭最高可贷40万元。如今,这一比例翻倍了,单人贷款限额由20万提高到40万元,一个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 同时,重庆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可贷比例由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了25倍,同时还允许贷款职工补缴账户余额。这政策调整之前,如果购房者需要贷出40万元,市民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有2.67万元。现在提高到25倍后,市民公积金账户余额仅需要有1.6万元,就可得到最高40万元的贷款。 市场分析认为,允许贷款职工补缴账户余额将有助于工作年限少,以及公积金缴纳的数额偏低的购房者。 此外,重庆公积金中心还调整了个贷的审批模式,将公积金中心的“先审后贷”的发放方式调整为“银行先审后贷、中心再审清算”模式,以便加快公积金贷款发放的速度。 与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以其低利率而备受购房者亲睐。
贷款机构 重庆公积金管理中心
1产权关系明晰,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成套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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