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亚个人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提取材料及条件
职工符合以下部分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内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装修自住住房的。 (四)属于中低收入家庭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 (五)租住保障性住房并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的。 (六)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购买、偿还、租住保障性住房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除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可以使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本息、房租、物业管理费、大学学费、医疗费用以及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
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调动工作转移公积金的,须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单位为其开设的公积金账户内的。
二、三亚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到柜台领取或中心网上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 3.职工备齐材料后送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4.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5.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 7.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三、三亚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2.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还本息额。 3. 职工装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装修费用,提取额度标准按不高于300元/平方米计算。 4.中低收入家庭职工房租占家庭收入比例30%以上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5.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总额。 6.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子女学费,但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学费总额。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时,提取总额不超过医疗费和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
四、三亚公积金查询电话
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电话:工作日 9:00—17:00; 自动语音服务:24小时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http://m.cdwz8.com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1.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原件; 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住房类提取: 1.购买商品房: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 2.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协议)原件; 3.购买二手房: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已过户房产证或过户受理回执单原件;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催款通知书、有效付款凭证原件; 5.支付房租:实际工作地不动产登记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原件,租赁房屋的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或房屋租赁证明;租赁公租房的,只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证明材料原件,住建部门不再为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办理上述材料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材料原件; 7.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原件,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原件,房产证是配偶姓名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非住房类提取: 1.偿还个人本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只需基础材料; 2.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贷款方同意提前还贷的证明(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表); 3.对冲还贷:借款合同原件;(注意: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4.出境定居:公安部门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或永久居留权证明原件; 5.退休:退休证原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6.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原件,医院出具的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原件; 7.遇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材料,个人承担费用部分的明细发票原件,单位/街道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提取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证》(一级至四级)原件。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1.职工备齐材料后送三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2.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3.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4.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