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查询网



四川出台新办法 个体户也可缴纳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1-11-13 15:47

 

四川出台新办法 个体户也可缴纳住房公积金

摘自— —《北京青年报》2007720

 

 

 

        如果单位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最高将被处罚5万元。日前,《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范围、缴存的最高最低比例、违反相关政策的处罚措施做出了规定。

 

 

  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此次也被纳入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可参照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列为在职职工,也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法》还明确,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单位应缴存部分和个人应缴存部分均由个人承担,缴存比例不低于10%,没有上限,但超过24%的部分需按规定纳税。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参照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

Tag标签:
更多
------分隔线----------------------------

"四川出台新办法 个体户也可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

"四川出台新办法 个体户也可缴纳住房公积金"图文资讯:
上饶住房公积金查询_上饶个人公积金查询_上饶公积金管理中心
上饶住房公积金
成都住房公积金逐步实现远程办理
成都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问题不是只使高薪者受益
公积金问题不是
红河州住房公积金查询_红河州个人公积金查询_红河州公积金查询
红河州住房公积
武汉住房公积金问题集中解答
武汉住房公积金
新余公积金查询_新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_新余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余公积金查询

更多“公积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