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于2003年6月结婚,有一女儿今年4岁。2007年我爱人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个110平米的住房,当时还借了3万债务。贷款期限为20年。我们由于感情不和于2010年3月办理了协议离婚。我们在一起共同生活了6年半,我们离婚约定把此住房给女儿18岁交给孩子。可我现在经济条件不好没有地方住,我是否可以提起起诉,要求分割前夫的这套房子?我能得到多少财产?谢谢回答! |
我和我前夫于2003年6月结婚,有一女儿今年4岁。2007年我爱人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个110平米的住房,当时还借了3万债务。贷款期限为20年。我们由于感情不和于2010年3月办理了协议离婚。我们在一起共同生活了6年半,我们离婚约定把此住房给女儿18岁交给孩子。可我现在经济条件不好没有地方住,我是否可以提起起诉,要求分割前夫的这套房子?我能得到多少财产?谢谢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