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有11万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摘自——“南通公积金网” 4月16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全市目前公积金归集总额已近9亿元,有1785个单位建立了公积金制度,近11万名职工缴存了公积金。其中,企业所占比重为70%,40%的企业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圆了住房梦。 辽宁省排山楼金矿于2000年建立和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截止2006年底共为94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300多万元。现在,该矿已经有52名职工提取使用公积金及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了住房问题。今年,该矿依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调整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2%,为职工购房提供了资金保障。该矿职工王兴伟就是这50多名职工中的一位,他在2003年通过公积金贷款7.5万元,购买了荣盛小区80多平方米的一套住房,花费11.5万元。王兴伟满脸幸福地说:“如果没有公积金贷款,这套房子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买上。” 去年,国家出台政策,农民工可以通过缴存公积金贷款买房。2003年,阜新双汇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就为本企业部分农民工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很多农民工因此受益。24岁的隋彦伟是阜蒙县塔营子乡农民,到双汇打工2年多,他通过公积金贷款在金地花园购买了一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洪英淑告诉记者,很多企业对于建立和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较高,但目前仍有一些企业忽视职工利益,使2.5万多名职工仍然被拒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外,只能“望房兴叹”。她希望更多企业关注职工利益,提高对《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认识,建立和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使职工合法权益早日得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