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余额10倍 首付及利率未变
苏州贷款额度受限,调整为账户余额10倍 365小编从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3年4月15日起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卡上余额挂钩,即余额×10倍,但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夫妻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二是申请人需要连续交纳12个月以上才能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此前只需连续交纳6个月即可申请。而园区公积金政策暂不做调整。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苏州新公积金政策是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限制,利于抑制投资投机的购房行为。避免缴存公积金不规范的购房者打政策擦边球,享受低利率贷款。但是对于部分购房者而言不得不说是一个打击,因为新政增加了贷款申请限制条件,贷款审核将更加严格。
苏州仍执行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政策 365在进一步采访了解中获悉,目前苏州规定的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首先苏州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80%;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这些政策保持不变。 同时,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依然采取首套房付为3成,二套房首付比列为5成的政策,而针对90平米以下小户型房源,首次置业者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仍然可以最低2成首付购房的政策。
苏州公积金贷款,认房也认贷 北京市的公积金新政有一点值得关注,调整后的公积金“认房也认贷”了,名下无房但是有贷款记录或提取过公积金的,申请公积金贷款依然要首付60%,利率也要上浮至1.1倍。对此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苏州一直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的规定,只要有商贷记录,或者提取过公积金的,再次申请时必须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执行首付50%、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0%,即4.95%。 换句话而言,苏州公积金贷款对于第二套房的认定,则并非财产登记上的第二套住房,而是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则需全部结清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购买。若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则需两方都无公积金住房贷款债务。 目前苏州公积金贷款,只允许办理首套房、二套房贷款申请,三套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暂不办理。而北京公积金新政策中关于“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苏州也将于4月15日起施行。 上海同策资深研究员宋红卫在接受365采访中表示,北京的公积金房贷政策,其实是国五条细则关于房贷结构性调整的实质性落地,但是仍然是针对于公积金贷款领域,而商业贷款方面仍然执行60%首付的操作。同时在对于二套房认购以及信息核实方面显示了弹性操作机制,避免了一刀切式的政策伤及大量刚需购房者的需求。但是从目前市场二套房的贷款比例来看,对于市场的影响不会太大。对于住房信息的核查统一标准,则将会与明年6月份之前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紧密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