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提取需社保证明,北京社保卡怎么提取公积金
1. 北京社保卡怎么提取公积金
1.通过网上办理,只需要登录公积金网站gj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然后登陆,直接申请提取就可以了,在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填写申请需要的资料,提交以后就可以了。
2.可以去营业厅办理,准备好需要的资料,去公积金管理部或者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2. 北京社保卡怎么提取公积金里面的钱
在北京上班离职后想要提取公积金的话,首先是本人的公积金账户已经进入封存状态,并且封存时间需要达到半年以上,在这种情况下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公积金提取的业务办理,可以办理销户一次性提取,准备好需要的材料,可以一次性把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全部提取出来。
3. 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卡
公积金提取不是必须交通银行的卡。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开户行是交通银行,所以早期为所有市属公积金人员开立交通银行的联名卡,后来公积金与多家银行合作,个人可以自行到各大银行办理公积金联名卡,而不必须是交通银行的了。而且,公积金联名卡可一人多卡,但必须一行一卡。
4.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怎么提取公积金
目前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但需符合相应的提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符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离休、退休;出境定居等。
5. 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北京提取公积金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个人或者夫妻双方无购房的情况下,在公积金网上进行个人租房提取,申请只需要本人注册后,填写相关信息以及租房信息,按季度申请租房约定提取,经过公积金中心线上审核后,可以在每个提取日,自动支取到公积金联名卡中。
6. 北京社保卡怎么提取公积金里的钱
1.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柜台办理联名卡申请手续,在完整填写好个人信息后,申请人应当明确和银行约定是否需要卡面印制姓名拼音以及是否配发“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2.银行对申请资料真实性、是否符合办卡条件、与公积金中心比对相关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通过审核的,银行告知其具体原因。
3.对于通过审核并选择卡面上不需要印制姓名拼音的,银行现场制卡并发放给申请人。对于选择卡面印制拼音姓名的申请,银行与申请人另行约定发卡方式与时间。
4.成功制卡后,持卡人本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按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卡激活操作,确保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及金融功能正常。
7. 北京医保和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办理流程: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8. 北京公积金网上怎么提取公积金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之外的住房,缴存职工及配偶应无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提取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
(1)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所在省内住房;
(2)缴存人及配偶在京无房,购买天津、河北省内等住房。
一、购房人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办理途径有三种: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到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您可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3.全款购买京外住房提取】,阅读并勾选《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如在中直分中心、国管分中心或铁路分中心存在相同地址的购房提取事项,应共享该事项继续办理提取)。
1.录入基本信息
系统自动显示用户部分信息,“身份证签发机关(省/市)”按身份证背面签发机关的省/市填写,点击【上传身份证】,从本地上传申请人的身份证影像。“婚姻状况”如为已婚或离婚、且可通过市民政校验的,自动导入婚姻信息;如无法校验,需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影像;如未婚,可依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配偶户籍”按照户口簿记载的户籍填写。点击【上传配偶身份证】,从本地上传配偶方身份证影像。
提示:1.申请人的“户籍”信息若与实际不符,可点击网页上方“个人信息”-“户籍所在地”进行修改。2.“所购房屋坐落”省/市与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省/市均不一致的,还需上传本人或配偶户口薄照片。
2.录入房屋相关信息
已签订网签合同的,勾选“购房合同”选项,网签合同编号、网签查询密码、房屋所有人、住房出售人或开发商名称、所购住房建筑面积、所购住房坐落(省/市)、所购住房地址和购房金额为必录信息项。点击【上传购房合同】和【上传购房发票或契税票】,上传相关材料影像;
未签订网签合同的,勾选“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选项,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人、住房出售人或开发商名称、所购住房建筑面积、所购住房坐落(省/市)、所购住房地址和购房金额为必录信息项。点击【上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和【上传购房发票或契税票】,上传相关材料影像。
提示:“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是指申请人在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如所在地购房网签无密码,可在网签查询密码栏目中填写“无”。
3.录入提取人账户信息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系统自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应先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用卡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用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键,添加成功。后续流程从“一、第二步”开始,继续办理即可。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单】,可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提示: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公积金-已申请的提取事项记录】,在页面“网上可提取事项记录”栏中,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第三步,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购房合同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已取得上述两项权证之一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本原件(申请人采用人脸识别或购房地址所在的省与身份证不符的需提供)、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可通过市民政校验的可不提供),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 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以免遗漏相关提取材料。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第一步,填写表格
本人填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提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需为应为本人持有的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
第二步,提供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载有计税金额的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已取得上述两项权证之一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申请人采用人脸识别或购房地址所在的省与身份证不符的需提供)、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可通过市民政校验的可不提供)。
若申请人原在中直、国管或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过同套住房的提取,转移至北京地方后申请继续提取同套房屋剩余限额的,提供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无需提供其他材料。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分中心的提取额度清零。
第三步,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购房合同原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已取得上述两项权证之一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本原件(申请人采用人脸识别或购房地址所在的省与身份证不符的需提供)、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如可通过市民政校验的可不提供),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途径三:通过邮寄材料办理
本人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至任意管理部办理,管理部柜台受理完毕后,会将办理结果和材料原件寄回至本人。
建议:邮寄前先与管理部联系,确认收件人和收件地址是否正确。各管理部电话可通过“首页-政务服务-业务网点”进行查询。
二、缴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中断后可再次申请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购房款总额,中断后可再次申请提取。
办理途径有两种:
途径一: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结。
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后,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点击提取事项右侧的【约定提取管理】,进入约定提取管理页面:
在“公积金约定提取信息”栏目下,选择“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周期”,系统自动反显“约定下次支付日期”。
在“收款银行账户信息”栏目下,点击【选择收款账户】,可选择公积金用卡,如申请人希望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可点击【添加公积金用卡】,选择需要添加的“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确认添加】,添加成功后,再次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即可。
点击【提交】。如需留存申请回单,点击【打印回单】即可。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1.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缴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
2.如申请人购买域外住房且人在购房地的,可通过“跨省通办”渠道,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在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及材料与上述内容一致,申请流程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9. 北京公积金提取卡怎么办
您好 北京公积金更换绑定银行卡账户需要您
第一步: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账户变更】,进入操作界面。
第二步:系统列示当前使用的约定提取收款卡信息。点击【收款银行名称】按键。
第三步:根据下拉菜单选择其他已添加的公积金用卡,点击【提交】按键。下一个约定提取日,公积金就打到这张卡里了,请您注意查收!
10. 北京社保如何提取公积金
北京公积金办理提取的途径有两种,途径一: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网上办结;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等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