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借贷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档案进行归档。据了解,该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出台的呼和浩特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细则》经过试运行,已于今年3月份正式实施,自由职业者可以缴存公积金,建立公积金账户。截至目前,已有41名缴存者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中23户家庭成功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达900多万元。 据呼和浩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党总支副书记赵利民介绍,个人缴存者在开户后正常足月缴满公积金一年后就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个人缴存者的配偶已随集体建立了公积金账户,配偶作为申请主体,那么个人缴存者只要一建立公积金账户就可以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