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2020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职工缴存家庭贷款额度 原文如下: 筑公积金通字〔2019〕9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的公平性,并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实际情况,经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调整为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含铁路沿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 二、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2019年5月14日 2018年5月4日,贵阳市曾发布住房公积金相关收紧政策,要求职工家庭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追加购房首付的,不得申请该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货款;职工家庭结清首套住房公积金货款的,须在结清满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货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职工家庭申请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取得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