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无锡三大公积金新政落地 明年起异地缴纳的公积金可用于本市购房
办理流程: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将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 异地贷款记录将一并统计,如在异地有过1次贷款,则在我市算作二次申请。 所需材料: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注:如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提供该证明。 实施日期:2016年1月1日
租房户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 最高达9000元/年
办理条件: 只需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职工及配偶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名下无还贷记录。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办理时间及网点
3、核查通过后,在约定时间和网点办理柜面提取手续 所需材料: 1、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3、户口簿或结婚证 4、银行借记卡 注意:无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房发票。
一年可办理一次,目前每人最高可提取9000元/年。
经适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余额限制
贷款细则:通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是余额的10倍,但对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含享受无锡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条件的家庭,新政明确其可贷额度将不与职工缴存公积金余额挂钩。 贷款额度:《关于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若干事项的通知》显示:对于无锡市市区(不含江阴、宜兴)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职工,可贷额度为总房价扣除最低首付款及货币补贴后的金额。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将不与职工缴存公积金余额挂钩,最高可享受一人30万,夫妻双方60万的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