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已有34万多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缴存覆盖面、基数等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下一步,我市还会继续扩面增量,重点瞄准非公企业职工,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改善职工居住条件 34万多名职工有了住房公积金 我市1992年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取得了较大成效。目前,全市已有7050个单位,34.46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率达65.68%,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规模超过130亿元。 不仅如此,我市还累计为6.3万户家庭发放住房贷款120多亿元;累计有近百万人次职工办理购房等支取住房公积金60多亿元。应该说,住房公积金对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扩大政策惠及范围 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租房费用 作为一项惠民政策,住房公积金还充分发挥其保障性、互助性的作用,并不断扩大惠民范围。我市还将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劳务派遣人员等中低收入人群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 对于重大疾病、遭遇车祸、意外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和属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市还出台了《连云港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低收入群体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对新就业不满五年的大学生群体,允许其通过补缴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扩面增量工作继续 今后重点瞄准非公企业职工 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都已基本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非公有制企业的缴存情况不容乐观。 据透露,全市只有20%左右的非公企业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意识普遍淡薄,认为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加了企业负担。 不少职工也存在缴存意识淡薄的情况,只顾及眼前利益,对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认识不到位。 面对实际情况,今后我市将抓实“非公企业”,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个体、私营、民营企业和上市企业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增加其缴存意识,对部分企业实行公积金执行情况公示制度。 另据透露,我市还有望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同推动公积金扩面工作。另外,对违反政策的典型案件进行行政执法,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