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过公积金再买房算第二套吗?
刘女士去年年底刚买了一套一居室二手房。“当时因为考虑到婚后可能出现的改善性需求,就和家里人咬着牙凑了150万元,全款购房;当时就怕在征信系统里留下购房贷款的‘案底’。”她解释说,和周围的同事一样,她在买房后取出了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用于偿还向亲戚借的购房款。 因为发现自己怀孕,刘女士日前决定把房子“小换大”。按照公积金新政出台前的政策,她将这套一居室出售后,属于“无房无贷”,再购房时基本符合“首套房”贷款要求,最低首付30%即可。但是,由于公积金如今“认房认贷又认提(取)”,像刘女士家这样的“无房户”,再买房时,不论是使用商贷,还是公积金,都将被视作“二套房”,最低首付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