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社保基数,常州市社保缴费基数
1. 2016年常州市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常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下:
一、2021年7月常州社保缴费工资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800元执行。
二、缴纳比例(以最低基数3800为例)
养老保险:个人8% 需缴纳304元,单位16%需缴纳608元;
工伤保险:个人不缴,单位0.9%需缴纳34.2元;
失业保险:个人、单位各0.5%,各需缴纳19元;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单位0.8%需缴纳30.4元;
医疗保险:个人2%需缴纳76元,单位8%需缴纳304元。
2. 常州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15年社保退休在常州能拿三五千比较普遍。但在常州农村交满15社保也没有这么高的退休金,因农村交的养老保险费比较少。而常州的普通职工正常退休并且交了15年社保的人基本都能拿到三千多以上。可以看出职工与农村居民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3. 常州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后,企业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工资(包括基夲工资,加班工资,奖金等之和作为基数)为劳动者交纳社保金,如劳动者的工资低亍常州市规定的最低交费基数的,即2021年上半年为3368元,下半年调整为4350元,企业必须按上述最低基数为劳动者交纳社保金。
4. 2016年常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简称当期缴费年度),全市各统筹地区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及其职工(不含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不得低于人均1369元;职工以本人实际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上限为6846元,下限为1369元。
金坛市、溧阳市和武进区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可以参照相关规定办理,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关于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费可享受优惠基数
当期缴费年度内,参加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分二档:第一档月缴费基数为2282元,第二档月缴费基数为1700元,按月缴费可享受优惠基数。
据悉,按照常劳社险〔2006〕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有四类对象可享受第二档缴费基数:1、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3、市区当期缴费年度内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4、市区持有按常政发[2006]56号文件明确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对象并在享受优惠期间内的人员(当期缴费年度内)。
关于工伤待遇计算计发金额增长一成以上
根据规定,2008年6月30日前按规定符合领取工伤定期待遇的人员,从2008年7月1日起,其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调整后的计发金额=调整前的计发金额×1.1191(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1+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70%+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30%,其中:上年度市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15.6%,上年度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幅度为3.3%,按上述公式计算,本次调整系数为1.1191。
(二)调整后的月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不低于1369元。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计发职工因工致残、因工死亡有关待遇标准的市区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631元。
5. 2017年常州社保缴费基数
一、2021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
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2021年7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
缴费项目 基数 缴费比例 金额
个人缴纳:399.00
养老保险 3800 8% 304.00
工伤保险 3800 0% 0.00
失业保险 3800 0.5% 19.00
生育保险 3800 0% 0.00
医疗保险 3800 2% 76.00
残障金 3368 0% 0.00
大病医疗保险 3368 0% 0.00
6. 2015年常州社保缴费基数
有的不是按照工资比例缴纳的 每个城市都有社保的最低基数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00元;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5446元,下限不得低于2900元。2015常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15446元、5149元、3089元和2900元四档,当期缴费年度内上述参保人员可以在上述四档基数中任选一档缴费;参加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为2900元。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近期也将根据省、市规定调整本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7. 2017年常州社保缴费比例
社保包括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2021年常州社保个人与单位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承担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不承担缴费。
8. 常州2015到2016社保缴费基数
2022年常州市城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登记已全面开始。常州市居民医保按年度参保,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保险年度。我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缴费、缴费标准多少…… 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市医保部门一一进行了解答。
2022年度参保对象及缴费标准
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起-2021年12月20日。参保人员办理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缴费及免缴确认等手续在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参保人员须一次性缴纳一个保险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
变化一:2022年居民医保和长护险
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缴纳。
2022年度居民医保(含长护险3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390元/人,在常高校大学生为230元/人,老年居民730元/人,“非从业居民”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常州经开区个人缴费标准为930元/人,溧阳市、金坛区个人缴费标准为730元/人。
符合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象条件的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规定予以全额补助。
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变化二:2022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在“我的常州”APP上开通了“掌上办”渠道。
特殊情况如何缴费
新生儿参保及待遇享受。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如法定监护人为其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成功的,新生儿的居民医保待遇费用报销可以追溯到刚出生时。如新生儿自出生已满3个月但不满1周岁办理参保并缴费成功的,则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费用报销不可以追溯。
非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对未在规定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各类居民(不含“困难群众”、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在保险年度内(2022年1月-12月)可随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但个人不再享受政府补助,须要全额承担本保险年度应缴保费,同时在参保缴费次月起期满3个月后才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3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
超过18周岁的居民办理续保缴费。年满18周岁仍在我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需携带《在校生证明》,至街道(镇)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续保认证手续,按“未成年居民”标准继续缴费。年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且不在职工医保覆盖范围内,需至原办理参保手续的街道(镇)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按“非从业居民”标准继续缴费。
因参军、至外地大学就读或参加职工医保、死亡等原因需要暂停或终止居民医保关系的,需至原办理参保手续的街道(镇)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变化三: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由“高血压、糖尿病”2种增加到14种,包含了冠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常见病。
门诊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也能报了。一年内自己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进行累计,符合医保范围的6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40%。
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申领及激活等相关事宜具体咨询常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及12333热线电话。
9. 2018年常州社保缴费基数
以下为2021年下半年常州社保基数标准:
一、2021年7月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二、2021年7月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维持十二档,依次暂调整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参保人员按原档次套转为新基数,如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可前往各级就业服务中心大厅税务窗口办理变更手续。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自愿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暂按3800元执行。
10. 2016年常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查询
各区、县劳动局,市各企业主管局(产业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二○○二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劳社险[2002]17号)精神,现就我市200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1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10497元,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4104元。江浦县、六合县、溧水县、高淳县分别为9775元、7780元、9176元、11018元。
二、2002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参加市级社会保险的职工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上限为3526元,下限为705元。即:职工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3526元的,以3526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705元的,以705元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三、2002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的职工,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为12300.5元,月基础养老金为205.00元。
四、职工因工死亡和因工致残的有关待遇,按市、县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其中,因工致残为一级至四级的退休人员现领取的伤残抚恤金高出调整后的部分,予以保留。
五、2001年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918元。江浦县、六合县、溧水县、高淳县分别为452元、488元、520元、4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