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没有社保,职工没有社保超过退休年龄与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 职工没有社保超过退休年龄与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合理的。
虽然国家规定,单位必须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前提是这个员工与单位存在的是劳动关系。
题目中的女性50岁,已经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她与工厂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需要强制单位帮其购买社会保险。
多加一句,女性超过50岁,男性超过60岁,与单位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存续的可以是劳务关系或者其他用工方式,但不是劳动关系。
2. 劳动者已过退休年龄能追究企业不交社保的责任吗
村干部就是退休了,也是能够追究责任的。因为,农村村干部,是村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带头人,如果是村书记,也是党员干部,本身素质也要比群众要高的,在农村能起到致富奔小康作用,也要接受群众监督,如果,做了违法和徇私舞弊的事情,就是退休了,也要追究责任的。
3. 达到退休年龄未享受社保是否还是劳动关系
属于劳务关系,不划入劳动关系中。
1、劳动者劳动年龄在法定年限届满之后,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退休人员重新受聘,在工作岗位上付出的劳动,应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同时其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了退休金,国家已保证其老有所养,退休再就业的,不应在划入劳动关系中,不应在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双方应当属于劳务关系。
2、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必须再次帮其购买保险,我国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
3、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如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则意味着退休人员与在岗人员无区别,那么我国制定的相关退休制度形同虚设。这样操作对用人单位也是不公平的。扩展资料: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2、退休人员再就业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 企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社保不
社保到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交吗?
当然可以啦,很多单位的职工都是这样的,但是如果一次性交的话,这里面牵扯有很多的滞纳金和相关的利息,其实有点不划算,正常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逐年缴纳个人养老保险金,只有这样才可以省去一些滞纳金和相关的利息,也能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毕竟滞纳金和利息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5. 关于超过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
我国目前的退休年龄,基本执行男六十周岁退休,女五十五周岁退休。如果男超过六十周岁继续上班,和用人单位和关系,将不再是劳动关系,不再受劳动法保护。不再受劳动法保护,不意味着不受其它的法律保护,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损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雇佣的劳务关系进行赔偿。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6.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但不能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您好,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没给我交社保这件事情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您缴纳社保,您可以当地社保局投诉,要求补交。
1、办理退休属于劳动部门的养老保险机构办理,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要事先报社保机构审批,如果单位不报,社保机构是不会管的,他们也希望退休推迟,这样能少支付养老金。
2、所以关键在于单位,你可以在年龄到达之日停止上班,这样单位要么支付你工资,要么给你办理退休申报,并按规定发放养老金。
3、如果单位既不支付工资,又不办理退休手续,你就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这样的理由劳动监察部门就会受理了。
7. 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机关事业位干部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就必须到组织部或人社局办理退休手续,单位是无权确定职工不办退休手续而继续留用的。因为男性60周岁退休,女性干部55岁退休,女性工人50岁退休,这是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既不能提前,也不能延后。條萊垍頭
如果确因业务需要(例如县级医院的内科大夫和药剂人员比较缺乏),需要技术人员,可在其办理退休手续后再与其签订返聘合同,继续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