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公布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提出应“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该方案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领衔撰写,一经公布即引起各界热议,反对者质疑其为“变相福利”,支持者则认为该制度设计与养老并轨改革关联,是破解利益集团藩篱的可行方案。 廉洁年金制度并非新生事物,其在新加坡、香港早已成功实施,江门市20 10年中也曾借鉴多地经验,推出廉政公积金制度。相比此次廉政年金制度设计,江门廉政公积金制度当时引起的反对声音更为集中,民间一面倒认为是在变相为公务员加工资,而江门党政部门内部也不乏反对声音。江门廉政公积金制度自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两个月后终止,但官方并未公开宣布,也未说明原因,可谓不了了之。 江门廉政公积金制度曾经过两年多调研筹备,而正式推出后又匆匆收兵,其中缘由何在?其制度设计是否存在不完善之处?如果中央决定建立廉政年金制度,江门试验又能提供哪些经验教训? 筹备 调研两年多推出新政 2010年江门廉政公积金制度、2013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廉政年金制度均是涉及廉政金的两大新闻事件,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互联网舆论所致,事实上,江门2010年实行廉政公积金前,该类制度在全国各地多有试行,但并未引起广泛关注。 最早实施廉政金制度的是湖南浏阳,该市2002年即推出廉政保证金制度。2002年底,北京门头沟地税局也试行了《勤政廉政保证金暂行办法》。在江门2010年廉政公积金制度推出前,陕西安康、广东深圳、江西萍乡、河北承德、江苏南京、贵州余庆、海南澄迈等地已广泛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所借鉴多为浏阳经验。 江门2010年7月正式实施的廉政公积金,与此前各地廉政保证金本质并无区别,其思路都是投入财政款项奖励廉洁行为,表面上看近似境外多见的高薪养廉。 江门推出廉政公积金制度,曾用了两年多时间来调研筹备。江门市委一位官员回忆说,2007年底广东掀起“解放思想”大潮,各地党委都将如何解放思想作为重头课题,2008年展开大讨论。在江门市研究“解放思想”的过程中,廉政公积金成为一个重要选项,被认为是可以在全省造成领先的影响。在市委常委会讨论中,时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莫远航(后因涉嫌受贿罪被起诉)对廉政公积金制度表示反对,认为反腐倡廉有法律法规可依,有党内规章可循,无需另搞一套。而时任市委书记陈继兴则认为可以试行,此举有创新,能在全省做到领先。 记者获悉,廉政公积金制度设计是2008年江门市委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19个重点调研课题之一,由江门市纪委负责。2008年6月,调研组赴湖南浏阳考察廉政保证金制度,调研发现该制度预防腐败颇有成效:浏阳1997年至2001年被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每年平均175人,2002年推出廉政保证金制度后,至2008年,6年间仅有28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而被扣除廉政保证金。 2009年初,江门市纪委拟定江门廉政公积金制度初步方案并报江门市委审批(南方都市报2009年3月20日曾报道)。2010年5月,江门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时任市长的王南健接受记者采访提及,下半年将在全省率先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2010年6月29日,江门市召开动员大会,正式宣布2010年7月1日实施廉政公积金制度。 2010年6月29日,江门市召开市直机关实施廉政公积金制度动员大会,正式宣布7月1日实施廉政公积金制度。江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周伟万在会上介绍说,该制度经2009年4月14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市政府十三届60次常务会议决定,市委市政府5月25日正式出台《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江办发〔2010〕9号),市委书记陈继兴5月24日在审核《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时曾批示,“可先试行,碰到问题及时研究,不断完善。” 设计 5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 依照《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江门廉政公积金类似住房公积金,个人出资和财政补贴各占50%,公积金额度根据行政级别确定。其中个人出资部分,厅级干部1600元/月,正处(局)长1400元/月,调研员、副处(局)长1200元/月,副调研员1100元/月,正科长900元/月,主任科员、副科长750元/月,副主任科员600元/月,科员400元/月,办事员(含试用期人员)300元/月。 廉政公积金制度首先在江门市直机关试行,对象为在编在职公务员,采取自愿参与原则,如觉经济困难或无必要可选择不参与。公积金提取则以5年为一个周期,如5年未受处分,则可提取70%,其他30%继续积存,在退休后才能领取。在惩罚方面,(一)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已存公积金的50%;(二)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除已存公积金的70%;(三)受党内撤职或行政降级处分的,扣除已存公积金的80%;(四)受党内留党察看或行政撤职处分的,扣除已存公积金的90%;(五)受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扣除已存公积金的100%。 为保障廉政公积金资金安全,江门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廉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纪委、监察局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人社局则负责组建市直廉政公积金管理中心,代理银行依照该中心要求开设“廉政公积金个人专户”,核算缴存、支付、扣除等业务。市审计局负责定期审计,市委组织部负责及时提供公务员行政级别变动信息,也负责监督公积金运行,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 记者获悉,江门廉政公积金制度当时纳入了市直4600多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江门市财政为此预算投入近2000万元,公务员平均每年实际获得财政投入资金4000多元。 遭遇 民间称变相为公务员加薪 江门廉政公积金制度公布后引起轩然大波,民间普遍质疑是变相为公务员加工资,是“变相福利”。而在江门公务员队伍中,也不乏反对的声音。一位在司法机关工作的公务员表示,这一做法最大问题是突破了现行法律,将公务员本就应具备的廉洁责任转化为实际利益。此外,方案设计中,公积金额度依照行政级别增加,对普通公务员不公平,“普通公务员哪里有机会去贪?”而往往不容易被查处的是高级官员,却又能获得高额公积金,这种设计也不合理。 依照制度,江门参与廉政公积金的公务员要首先签署一份承诺书。南都记者当时采访了解到,有一些公务员不认同该制度,但仍签署了承诺书,原因是不想被怀疑不廉政。但在稍后,因该制度引起较大争议,一经推出就步履蹒跚。 该名司法机关公务员称,由于争议较大,其单位虽然组织签署了承诺书,但没有真正实施,也从未建立账户扣款。江门市委政策研究室原主任李超奇则称,他并未被要求签署承诺书,不过后来还是被建立了账户,扣了2个月工资。江门廉政公积金制度实施两个月后悄然终止,未再继续扣款。由于该制度并未公布取消,已经扣取的款项至今仍被冻结,无法提取。 回应 是给公务员有效利益激励 针对该制度引起的争议,江门市纪委回应称,廉政公积金制度不是变相提高福利,而是给予公务员有效的利益激励。一方面用经济手段惩治腐败,一方面鼓励公务员廉洁奉公,是一项解决公务员激励与约束问题的制度创新举措。 廉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出了4条理由证明该制度不是“变相福利”,其一是双重性,即公积金中包含了个人出资;其二是长期性,5年一个周期,退休后才能全额提取;其三是风险性,设计有各种扣款事项;其四是约束性,其对公务员一生从政行为都具有教育、警示和督促作用。 该办公室也介绍了该制度推出的背景,称在两年多筹备期内,不仅到各地调研了廉政金制度,江门方案拟定后,也召开了各种类别座谈会,倾听包括群众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公务员代表等各方面意见,“大家对在我市试行廉政公积金制度,基本表示认同。” 该办公室表示,因为刚推出这项制度还缺乏经验,所以只能在市直范围试行。同时,任何一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多种渠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方案,使该项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 上述宣示并未产生足够的说服力,廉政公积金制度在江门实施两个月后不了了之。而在“383”改革方案公布后,该制度又重新成为江门坊间热门话题,江门市委一位公务员认为,如果当初坚持推行,不断总结经验,也许真成了好经验。 专家说法 “廉政金没错,关键看设计” 中南财大教授乔新生称,防止以改革之名增加公务员福利 对于廉政金制度引起的社会各界强烈质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教授认为,该制度的思路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合理的设计,防止打着改革的幌子直接或者变相增加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乔新生称,当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主要分为下列三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公务员以及享受公务员待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居民养老保险。由于几者差异巨大,养老保险实行并轨改革的呼声一直不断,“383方案”注意到了这种差异并试图解决。但方案还无具体设计内容,如果在具体方案中公务员廉政年金数额过高,已经远远超过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那么,这样的改革应当被彻底摒弃。 乔新生解释,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就在于,逐步填平城镇职工退休养老福利待遇与公务员福利待遇之间的鸿沟,真正做到在退休养老的问题上人人平等,如果设置廉洁年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务员退休的养老福利,那么,这样的改革不得人心。 他认为,公众之所以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的改革方案存在疑虑,是因为中国已经进入多元化社会,既得利益集团已经形成,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可以充分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不断地固化自己的既得利益。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但是,在利益分配的过程中,决策部门必须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意见。如果改革的结果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这样的改革就背离了改革的目标,就会遭到公众的强烈反对。 “廉洁年金制度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改革方案。”乔新生评价说,这样的改革不仅有效地解决了既得利益集团在改革中利益受损的问题,而且更主要的是,把公务员的退休养老福利待遇与公务员在任期间的奉公守法行为结合在一起,达到了一箭双雕的目的。 “制度框架确立以后,人们期待着更加科学精细的制度设计。”乔新生认为,如果公务员的退休年金数额巨大,那么,有可能会形成新的不公平;反过来,如果公务员年金数额较小,无法产生激励机制,那么,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就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 乔新生认为,公务员退休年金制度设计既要考虑到城镇职工与公务员之间的退休养老福利待遇公平问题;同时也要考虑到反腐倡廉的需要,在坚持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公务员退休福利与财政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从而使这项改革能够真正得到多数人的认可。 可先试行,碰到问题及时研究,不断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