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1、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业务部和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的担保机构经办网点,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咨询工作。 2、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一是实地申请。借款人携带贷款申请材料,事先根据预约时间前往贷款受理单位,递交借款申请。二是网上申请。借款人可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受理平台,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系统进行贷款预受理,预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借款申请人预受理结果,并通知借款申请人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前往指定贷款受理单位办理业务。 3、贷款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审核工作。准予贷款的,由贷款受理单位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借款申请人对贷款资格、贷款年限和额度提出异议,要求申请贷款复议的,受理人员向借款申请人告知复议渠道,受理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向借款复议申请人反馈复议结果。 4、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托银行、保证人等应当以面签形式签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签订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必须到场签署抵押承诺。 5、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为获批的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贷款提供担保,并取得房地产抵押权作为贷款反担保。 6、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后,由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