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公积金贷款部分政策收紧,装修贷款取消,“特殊情况下降低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规定同时取消。 2008年下半年波及全球的房地产金融危机严重影响了我市房地产市场。为激活市场,拉动消费,2009年1月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和管理条例,借鉴外地经验,在全市开展了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业务。主要内容包括: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装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最长期限为10年;装修标准为每平方米不超过2000元;装修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的形式,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4年多来,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为拉动我市住房消费,促进住房公积金贷款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截至2013年7月末,全市累计发放2198.9万元,237笔。 据介绍,目前,房地产形势发生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应以满足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中低价位自住住房的刚性需求为主。并且装修贷款在申报手续上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是贷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虽有装修合同和预算,但资金使用流向上不好掌握。这也是取消此项政策的原因。 据了解,《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原第五条第二款条文:“特殊情况下可降低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的要求”,也一并被取消。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中对借款申请人的要求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特殊情况”因没有明确规定,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今年以来,邯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799户、6.87亿元,同比增长58.29%。目前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6.93亿元、41446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