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盘锦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提取材料,2021盘锦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2021年盘锦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承担。
二、盘锦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核心审核—管理核心指定的银行窗口办理提取业务(现金支票)—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
三、盘锦公积金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异地调动且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注:符合以上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部分提取: 1、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界定参照医保规定标准)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医保报销后余下的医疗费金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3、未婚职工购房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总的购房价款。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