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公积金贷款额度2019,2019年西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省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 (五)同意按照公积金核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缴存不在西宁公积金核心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应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借款人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应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首次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值的70%,且不超过40万元。 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暂时为:五年以内2.75%;五年以上3.25%。
贷款期限:
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贷款材料。 步骤二: 提交材料:借款人应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前款规定的资料交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受托银行在收到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及时转送公积金中心。 步骤三: 等待通知:公积金中心应当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在受托银行收到贷款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15日内未办完手续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的,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步骤四: 签订合同: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并准予贷款的,由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 步骤五: 银行放款: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中心根据受托银行出具的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并按照借款合同的时间、金额和帐户,发放贷款。
2、借款人可在按月还贷的基础上,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提前还贷时,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