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管理中心应当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卡或者住房公积金存折,作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规定,确保公积金系统缴存职工信息清晰、准确,各分中心、管理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受理单位申请公积金开户业务时,应要求单位必须为开户职工办理公积金联名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