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下月可申请按月提取,取款后账户内只需保留一元余额 杭州公积金中心昨日宣布,从8月10日起,在该中心贷款买房的职工,可享受还贷提取按月转账这一更为简便、高效的服务。 “年年提”变为“月月转” 此前,采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凭借单位开出的相关证明、银行打印的还贷记录、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审核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款业务,且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还贷提取按月转账”正式推出后,在杭州公积金中心贷款的职工只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便可将提取的公积金额度,按月自动转账至职工的贷款银行账户,不用再到公积金中心排队等候办理相关的提取手续了。登记成功后的次月开始,每月的20日,公积金中心将会把提取金额转至职工的贷款银行账户,两日内即可到账。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只要有100元就可以转账,转账后账户只需保留1元即可。 该项服务将分阶段实施,首批服务对象为已向杭州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含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该中心负责人说,待时机成熟后,还将推出纯商业住房贷款的还贷提取按月转账服务。 目前,可办理该项业务的为贷款人数较多的十家银行的十七个网点(名单附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凭相关材料,到这些网点办理转账业务登记手续,办理起始时间为8月10日(申请人为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和11月2日(申请人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 杭州公积金中心特别提醒,对于那些公积金缴存额不足,或者本人加配偶的合计缴存额少于每月还款额度的职工,应在每月扣款日前及时查询扣款账户的余额情况,确保扣款账户内有充足资金还款,避免逾期还款。另外,如果申请人转账账户变更或借款人的婚姻状况发生变化,须及时办理变更或终止转账。 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网公布的信息显示,目前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可贷款额度为:职工实际月缴存额高于月缴存额标准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低于缴存额标准的,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可贷额度按人分别计算,合计最高可贷额度为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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