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省内转出手续,外省转入杭州社保如何办理
1. 外省转入杭州社保如何办理
首先,你要在杭州的医院开一张证明:证明上注明你是转院的(这个是必须的,转院证明)。就算你不是转院的也需要这么份东西,你可以找熟一点医院帮你开这么一个证明。
其次,你要去杭州社保中心登记:注明你要转到异地的哪一家医院就诊(只能是一家医院),所以你要先找到一家你想去的医院,然后在杭州开证明、登记
然后你在外地看病,自费,看好了来杭州报销就是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2. 外省转入杭州社保如何办理退休
外地户口在杭工作交满社保满15年,可以在杭州办理退休的。可以在杭州退休的,因为异地退休有两个条件。第一条件就是在异地缴纳社保满10年 第二个条件就是不可以在异地的社保转回老家,你在的社保参保地必须在杭州。 到了法定年龄就可以在杭州办理退休手续了。
3. 外地社保怎么转杭州社保
外地车转入杭州区域牌必须在杭州交满社保一年以上
4. 外省社保转入杭州怎么办理
一、去车牌当地的车管所迁出档案
a。需要准备的资料
先确保自己的车是否符合杭州迁入的要求 国五标准
需要的材料: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2张、指标证明文件(没规定红色盖章,普通打印机都可以)、临时居住证和(复印件)、车辆
b。在车管所的查验窗口领取车辆查验的单子
把车辆开到查验车子的地方排队查验,对方会对车子的车架号进行拓号(车架号一般在副驾驶座位底下,用红色印泥刷在车架号上 用相应拓号纸张或者透明胶带纸粘贴到号码)
c。把资料提交给档案处
d。准备把车牌拆卸下来,如果自己会弄自己拆,不行找场内的提供的收费服务拆。20块钱
e。去业务受理点上交车牌,缴费15块钱左右 获取到临牌,最后拿到车辆的档案
(注意:不要采用邮寄到杭州的方式,自己带过去,不然会浪费时间)
车辆迁出完毕,快的话大约花费1.5小时搞完。
二、杭州转入
a。需要准备的资料
先确保自己的车是否符合杭州迁入的要求 国五标准
需要的材料: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身份证和复印件、指标证明文件、临时居住证、购车发票(好像不需要)、交强险副本、车辆
外地车转入办理的车管所:石祥路汽车城498号,在地图的最里面位置,如果没去过办理则非常难找到入口,外地车辆最好从北口进入
b。在车管所的查验窗口领取车辆查验的单子
车辆检查前确认下车灯是否正常,是否有改装,警示三脚架是否车里有
要对车架号进行拓号,那边有人专门收费20帮你处理,如果找黄牛就免费了
最好一大早过去,2个人过去办理方便点,一个人要停车去拿资料什么的,又要移车
c。业务办理转入
二楼领取车辆合格证
一楼办理转入,领取临牌,车牌是邮寄到家
等待拿到牌照
5. 外省转入杭州社保如何办理手续
如果你的户籍地在杭州市退休之前必须要把绍兴市的社会保险转移到杭州市,然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你带着你的居民身份证,到绍兴市(你所缴纳社保的区、县)医保和养老保险办理机构分别打印一张缴费凭证,分别交给转入地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办理机构就行了。45个工作日内转移成功。
6. 异地社保转入杭州怎么办理
支付宝就可以查看,看你的社保是哪里交的,
7. 外省转入杭州社保如何办理转移
受理条件
1、申请转出人员的养老保险参保单位隶属市社保管理;
2、原养老保险关系已停保且养老保险缴费无欠款;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注:需凭借转出地社保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去转入地社保申请转入后方能开具);
4、由个人或单位向参保隶属关系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5、原参加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的需先办理缴费补足后方能办理转出。
办理地点、时间
杭州市上城区清吟街123号(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办理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必要;
8. 外省社保怎么转到杭州
一、省内关系转移:
转出: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转入地社保局开具的接续联系函;
3、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提供);
转入:1、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3、转出地社保局开具的转移资料原件;
二、 省外关系转移:
转出:1、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提供);
转入:1、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3、新参保地办理好之后,会自行转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局。
4、等候两地社保局办理。
9. 杭州社保可以转回本地
可以。异地缴纳养老保险能转回原籍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