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保险保了需要申请工伤,单位社保险保了需要申请工伤保险吗
1. 单位社保险保了需要申请工伤保险吗
工伤认定不需要请律师的,自已准备资料申请就可以的。
工伤在正常情况下,是没有必要请律师的,一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如果对赔偿发生异议,引起纠纷的,可以请律师,到法院起诉。
工伤赔偿需不需要请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工伤鉴定以后,可以根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给予标准版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投保的,则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提请仲裁。
与单位协商不了的,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帮助维权。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劳动争议未经仲裁程序的,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2. 工伤个人需要缴纳工伤保险吗
四级工伤单位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因病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四级伤残的,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75%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改发基本养老金。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和用人单位均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伤职工患病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工伤保险单位必须缴纳吗
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应该由公司承担责任,你可以找公司解决,也可以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补充:你应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就不能拿到相关的补偿金。不过你已经过了一年时间,现在申请有些难度。
4. 社保有工伤险怎么申请工伤
工伤保险基金不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应由职工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劳动者在一个单位参加社保,又在另一个单位工作,属于双重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规定,两个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为之工作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现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没有支付义务,应当由单位全额负担。
5. 发生工伤后才办的工伤保险
交了工伤保险才可以有伤残赔偿金
用人单位为未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受伤的,如果是属于在工作的时间内受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的,等病情稳定以后,在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进行一定的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6.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工伤保险
能申请工伤
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的情形,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7. 工伤保险可以自己申请吗
看伤情重不重,如果只是轻微伤可以随意些,社保一般只能报住院报销。
如果受伤需要修病假涉及工伤工资,需要抚理等,需要评残级的,一旦不报工伤,单位也不配合赔付的,较难按工伤标准取得赔付。
具体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衡量。
看伤情重不重,如果只是轻微伤可以随意些,社保一般只能报住院报销。
如果受伤需要修病假涉及工伤工资,需要抚理等,需要评残级的,一旦不报工伤,单位也不配合赔付的,较难按工伤标准取得赔付。
具体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衡量。
8. 社保工伤保险怎么申请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参保人身份证和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4、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办事步骤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事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