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产假多少天新标准 江西产假有多少天
(一)江西女职工产假由以下部分组成:基本产假98天;江西省奖励假60天;或者剖宫产分娩的,产假增加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母乳喂养一岁以下婴儿的女员工有权每天享受一小时的哺乳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男性员工享受15天的陪产假。
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将增加15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劳动保护: (一)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前款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六十天;
(三)难产或者剖宫产分娩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4)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五)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产假为二十五天;
(六)怀孕三个月以上不满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
(7)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98天。
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除法定节假日外,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生育的夫妻,给予产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15天。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