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产假多少天新标准 武汉产假是128天还是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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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法定产假外,增加60天产假,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女职工享受15天假期。
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女职工享受42天产假。
正常分娩,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
妊娠28周以上早产或逾期分娩视为正常分娩。
分娩时发生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
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将增加15天产假。
总结一下,湖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产假天数如下:正常分娩的产假为158天(按照湖北省目前的方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产假在法定的98天之外再增加60天);
生育产假173天(湖北省增加法定98天产假、60天产假和15天困难产假);
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15天);
怀孕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30天;
怀孕12周以上不满28周的,产假45天;
妊娠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产妇,给予配偶15天护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