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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社保失业金领取金额,浙江失业金领取标准

2026-01-25 08:35:31

1. 浙江失业金领取标准

,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调整,从2021年8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56元,失业补助金标准同步调整。

  Q1 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 浙江省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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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浙江失业补助金标准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自2022年8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最低工资的80%提升至90%。

嘉兴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656元/月调整为1863元/月,增加了207元/月。

4. 浙江失业金领取标准最新

782元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5. 浙江省领取失业金一个月多少钱

失业金领取期限如下: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 浙江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1-2022年浙江五险一金缴费基,2021年浙江五险一金缴标准,浙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21

一、杭州公司五险一金比例

根据最新消息,目前杭州公司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0%,个人缴纳8.0%,总计22.0%;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1.5%,个人缴纳2.0%,总计13.5%;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0.5%,总计1.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1.2%,个人不用缴费,总计0.5%-1.2%;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0%,个人不用缴费,总计1.0%;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缴纳12%,总计24%。

二、交五险一金分别有什么好处

1、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退休金。

2、医疗保险:生病时可按比例报销医疗费。

3、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失业时可领失业金。

4、工伤保险:工伤时可报销医疗费用,有伤残的可领取补贴。

5、生育保险:享受生育津贴、医疗费补贴和报销医疗费用。

6、住房公积金:买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2个点左右。同时需要满足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已有消息称今后连续交满6个月,才可以申请贷款。

三、五险的缴费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对于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四、杭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2%,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0.5%,个人缴2%;

住房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五、杭州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职工应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9年度的缴费基数。

根据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月平均工资为66432元÷12月=5536元/月;

保底工资基数为5536元×60%=3321.60元 ;

封顶工资基数为5536元×300%=16608.00元 ;

杭州社保基数上下限为:3321.60-16608.00元。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为25950元,下限为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下限为2010元,临安区下限为1800元,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下限为1660元。

六、杭州五险一金最低标准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321.60×14%=465.02元;个人:3321.60×8%=265.73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321.60×10.5%=348.77元;个人:3321.60×2%=66.43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321.60×0.5%=16.61元;个人:3321.60×0.5%=16.61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321.60×1.2%=39.86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010×5%=100.5元;个人:2010×5%=100.5元。

温州市区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也就是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后为3055.2元,上限调整后为15276元。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4294.4元至16104元。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公务员医疗补助月缴费基数均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92元确定。

各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省部属在温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年医疗费缴纳标准为76656元。市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年医疗费缴纳标准为37080元。

一、缴存比例

2018年度温州市市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各12%执行。

企业、民办非企业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二、缴存基数

温州公积金基数上下限为3709元-18544元。

嘉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060-15280元,调整后的月缴费基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个位数为零(如月平均工资为4001元,基数为4000元;月平均工资为4006元,基数为4010元),从5月启用。

新基数启用后,养老保险补缴的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作相应调整。补缴2010年至2017年的比例为22%,月补缴金额为1120元;补缴2009年的比例为23%,月补缴金额为1171元;补缴2008年及以前年度的比例为28%,月补缴金额为1426元。

个体劳动者既可自愿选择五个档次中的其中一档参保缴费,也可按照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实际收入申报缴费,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实际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八十的,按照百分之八十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百分之三百确定缴费基数。

2.调整被征地农民转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被征地农民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其月缴费标准参照个体劳动者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执行。被征地农民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不足年限须一次性补缴的,其月缴费标准为826元。

3.调整个体劳动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调整为290.23元(其中:住院医疗保险费198.58元、门诊统筹61.1元、个人账户30.55元)。

公积金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高各为12%,最低各为5%。

按市统计局公布的绍兴市2017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75266元计,核定全市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最高缴存额分别为3764元,最低分别为189元;个人托管缴存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为4516元,最低为604元。

7. 浙江失业金领取标准表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8.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被用人单位解除的等都可以。失业金领取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按照每人每月依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来领取失业金。

9. 浙江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10. 浙江省失业金能领多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来计算: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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