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单位部分补缴业务办理指南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清册》一份。 3.非托收方式,另须提供: (1)支票缴存的,提供与汇(补)缴金额一致的支票和进账单。 (2)现金缴存的,提供《现金缴款单》。
4.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2. 采用支票或现金方式缴存的,需到中心指定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1)中国建设银行:分行营业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B座一楼 (2)招商银行:分行营业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号新闻大厦一楼 (3)中国银行:上步支行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06号航都大厦首层
3. 采用支票方式缴存的,因资金在途时间较长或实际需缴金额与支票金额不一致,造成住房公积金款项未能及时入账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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