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 事实上,这一通知正是对去年11月4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落实。 据了解,此前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为,使用公积金首次购买140平米以下的住房,首付最低为两成,二套房首付最低为四成,套内面积超过140平米的家庭停止放贷。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张良武表示,新政虽然没有明确,但140平米以上的住房仍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 新政还规定,本地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含异地贷款互通函)城市的缴存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此前,是要求连续缴纳3个月。
而在异地贷款属地管理原则上,执行购房(贷款)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已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城市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当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和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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