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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偏差VS制度问题 公积金论战专家观点相左

时间:2011-10-23 00:46
特别报道央行报告下的城市公积金报告1991年,时任上海市长的朱镕基,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同时参照香港房屋管理的办法,在上海率先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很快在全国推开。 据建设部统计,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4893.5亿元,累计为433.8

特别报道央行报告下的城市公积金报告1991年,时任上海市长的朱镕基,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同时参照香港房屋管理的办法,在上海率先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很快在全国推开。

  据建设部统计,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4893.5亿元,累计为433.8万户家庭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3403.8亿元。

 
 
 
  
 
 
 
  而日前央行发布的一份报告却指出了住房公积金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

  汇集各地反映,状况不同,各有春秋。有的地方只是被动执行,有的地方则在执行中调整完善,更有地方在谋划该制度“质”的转变。

  14年过去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也由最初的“婴儿”成长为面临各种问题的“青春期少年”。

  公积金制度已到了需要完善和创新之时。

  央行日前发布一份报告,指出了住房公积金运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人士认为是一针见血,也有人士认为其以偏概全。

  “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缓解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设部一官员如是说。

  这位官员补充介绍道,由于目前各地财政普遍比较紧张,因此城市廉租房资金缺口也主要来自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执行偏差VS制度问题?

  湖南衡阳、广东佛山等地相继发生了住房公积金被挪用的案件后,大家开始重新审视住房公积金制度。

  “现在的住房公积金是由当地的房管、财政、审计、银行等行使各自职能进行监管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李持缨认为,出现公积金被挪用的案件不是因为这四个机构对公积金监管不严,也不是制度本身有问题,而是执行不严。“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核心的归集贷款工作并没有出太大的问题,贷款质量甚至高于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

  被业内称为“公积金问题专家”的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则认为,案件发生的关键在于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管缺失,而根本又源于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模糊定位。

  尽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资金管理中心只负责公积金的归集、保值和增值,具体金融业务(贷款、结算、开立账户、缴存和归还)委托银行办理”。但在许多地方,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和贷款发放,实际上均由“中心”负责办理。这样“住房贷款业务实际是由地方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受理,而不是银行。”汪利娜强调。

  “在这个意义上,公积金被挪用并非偶然,而是现行制度缺位使然。”汪利娜认为,公积金管理中心既不是独立的金融企业,也不是政府机构,而是政府设立的事业单位。这种模糊定位,使其既要承担保障公积金所有者权益之职,又要防范金融风险,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房地产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尹中立则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按照我国住房体制改革设计的产品,现在某些地方公积金管理出了问题,更应该反思的是住房制度问题。“我国住房制度存在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也不是监管过程中的问题,它存在方向上的缺陷。”

  服务低收入家庭VS面向广大群体?

  按照当初设计,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金融的组成部分,是为了解决我国城镇在职职工的住房问题而产生的。尹中立说:“但如今房价的上涨速度远远超过了公积金的归集规模。按照现在公积金贷款所规定的贷款额度,在北京、上海等地就买不到什么房子,因此公积金起不到太大作用。”

  而李持缨对尹中立的观点不认同。李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已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最高可上浮到52万元。目前北京中等水平房价基本在每平方米4000元~6000元之间,中等收入人群主要需求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40万元的贷款额度已基本能满足需要。同时,作为公积金贷款有力补充的贴息贷款政策,甚至能满足一部分人买高档房的需求。

  针对“住房公积金是免税的、贷款是低息的,应向穷人倾斜”的观点,李持缨指出,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应该定位在城市中位住房水平。正常的、普遍的住房都应该是公积金支持的对象,不应只是为最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应该是面向更广大的群体。

  管理中心VS住房储蓄银行?

  对于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能问题,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持有不同意见。

  汪利娜根据调研结果认为,一些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归集的资金按一定比例定期存入银行赚取收益,或将资金再贷出享受存贷利差,这正是金融机构所承担的职能。因此,将来可以考虑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变成金融机构,做成住房储蓄银行。

  对此持反对意见的李持缨则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金融机构有着本质的不同,住房公积金是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政策机构,而金融机构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以政府信用作担保的,保障的是参与公积金体系人群的利益,而住房储蓄银行是需要有财产作为担保,业务只针对住房储蓄银行的储户,这是不一样的。(曹薇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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