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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停缴3年滞纳金,社保停缴3年滞纳金多少

2024-03-25 09:22:42

1. 社保停缴3年滞纳金多少

社保断缴和漏缴以后,续缴的话不收滞纳金。

如果社会保险漏缴或者断缴,需要补缴的话,从需要补缴的第1天起,每迟缴一天,加收本金1‰的滞纳金。

如果是续缴的话,就没有迟缴这一说,所以不需要收取滞纳金。

假如劳动者漏缴或者是断缴的社会保险年代比较久远,再补缴的话,滞纳金会比本金多好多倍,假如说劳动者退休时工龄足够多了,或者是本身的资金能力不是特别充裕的话,不建议劳动者进行补缴。

2. 3年没有交社保滞纳金怎么算

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算,累计

3. 社保停交三年要交滞纳金吗

社保停了一年不需要缴纳滞纳金,不可以补缴,只要继续缴纳就可以了,养老保险的年限是累计的。

4. 社保停缴3年滞纳金多少合适

只需要在网上进行社保的补缴,三个月内不需要交滞纳金。

 不需要,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5. 社保停缴3年滞纳金多少钱

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劳动部令第2号)规定: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社保经办机构需即时审核,对不能即审核的,应当自收到缴费单位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毕。

缴费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3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其发出《催缴通知书》,拒不执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不缴纳的,加收滞纳金。

6. 欠了三年社保滞纳金是多少

据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7. 社保卡断交两年滞纳金是多少

自欠费之日起,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缴纳医保是为我们的健康买一份平安,买一份保障,也是为了我们今后的健康保驾护航。

医保在缴费过程中最好不要断交因为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到。

当你在断交的时候生病住院,它会影响你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有的甚至不予报销,那就违背了我们缴纳医保的初衷。

8. 社保补交3年半滞纳金是多少

3000块钱左右。社保一个月交费就是8,9百块钱,加上利息,也不会超过3000块钱,既然选择啦交社保,不管多么艰难,也要交下去,老了有个依靠

9. 3年社保滞纳金大约多少

如果您是城市社会保险,那么现在没有补交的政策,所以也没有滞纳金,您只要继续接着往下交就可以了,现在的工龄是累计工龄计算可以断交,您以后再没有单位的时候,别忘了自己继续买养老保险就可以了,因为我们退休的时候,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有一个最低年限的。

10. 个人缴纳社保停了一年多滞纳金多少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

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社保滞纳金如何计算

1.社保滞纳金计算

缴纳金开始计算的时间从用人单位未按时缴费日起算的,一直到重新开始缴费的那天打个比方,如果缴费时间是15日,自从2014年1月15开始起未缴费,

然后到2014年10月15日重新缴费,一共也就是10个月,那就是全部需要补缴滞纳金的全部时间社保滞纳金如何计算欠缴费之日起,

按日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是每天都要计算进去的,如果每月按照勇敢900元来说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时间也就是10个月,一共300天是怎么算呢?

第一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10个月,那么900*0.05%*300(天数)第二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9个月,

那么900*0.05%*270(天数)以此类推,最后一个月,也就是30天,然后将所有的月份加起来就是当然我们为了方便是将每个月的天数都算作30天,实际情况会根据每个月的具体时间做计算,

当然这个差不了多少天社保滞纳金单位和个人缴纳如何区分和计算上面的计算方式只是简化来算,就是一个月全部的总额按照实际情况,是需要区分单位和个人来核算的社保滞纳金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滞纳金的计算规则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由于我市采用当月申报,次月收款的征缴模式,因此,欠缴起始之日定为收款月的次月1日。

例如:某用人单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8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9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7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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