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正常缴存半年可申请贷款,二手房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最高金额30万元。受理办结时间最长10个工作日 本报海口5月6日讯(记者 刘艳 实习生 陈琳)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近期建立了联合业务审批制度,并对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进行了完善,把受理程序改为直接核办制(即当天办结)和一般办理制(即3个工作日可办结,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凡属开户、人员增减、缴存比率、离退休人员、内转等业务,窗口可直接办理。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2009年第16期定期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海口市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联合业务审批制度,规定每月召开三次多媒体业务评审会,集体做出评审意见,并出业务会议纪要,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此外,增加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新房以开发商交房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产证过户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原自有住房装修距前一次装修5年以上可以申请提取。 根据海口市经济发展形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及时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一是降低门槛,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贷款,取消按个人缴存余额20倍贷款的限制;二是提高额度,由原来单笔最高额度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三是调整比例,按揭贷款首付30%比例调整为20%;四是缩短时间,由原来的40天缩短为10天;五是延长年限,还贷年龄由男60岁、女55岁放宽为男65岁、女60岁;六是扩大二手房贷款业务,二手住房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最高金额30万元。 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市2009年计划全年发放公积金贷款8000万元,力争达到1亿元,比2008年个贷增长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