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省公积金贷款额度,2023年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辽宁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或委托银行网点个人贷款受理窗口进行申请。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支付凭证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上述文本上签字确认。
3、办理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贷款窗口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4、放款:待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的开发企业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二、辽宁公积金贷款年限
1、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20年。
2、对于符合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还贷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三、辽宁公积金贷款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辽宁租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辽宁省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办法及流程》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由于该政策还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继续沿用此份新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关联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
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4、当年度月还款凭证(须有最新贷款余额、剩余期限等贷款信息,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5、借款借据或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利率等贷款信息齐全的可不提供)。
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流程
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
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
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