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秦皇岛公积金贷款额度,2023年秦皇岛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2023年秦皇岛公积金贷款额度,2023年秦皇岛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为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进行简化。职工办理柜面提取业务,不再提供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改为职工个人填写提取信息。职工可从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表格及数据下载”中自行打印填写后携带至窗口,也可向工作人员领取表格现场填写。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签约业务,不再提供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申请书》,改为职工现场阅读并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告知书》。 职工办理“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的柜面提取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年委托提取签约业务,不再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商业贷款和其他原因提取公积金的,还需携带借款合同和相关手续。 除以上手续简化外,其他提取手续保持不变。缴存职工可通过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中的“业务指南”查询提取所需材料。 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可每月到缴存银行网点打印“单位明细”作为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记账依据。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含公贷按年委托提取和按月对冲提取)均已列入“单位明细”,原“公贷按年自动提取明细”不再打印,职工“提取业务回单”不再交回单位。
河北秦皇岛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近日,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秦皇岛市房地产市场及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对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进行调整,新政策已于11月18日起执行。
调整异地购房及异地贷款提取政策
职工或其配偶在本市以外的非户籍地或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住房或偿还购房贷款的,不再办理提取业务。
调整第二次购房提取及贷款政策
职工或其配偶第二次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再办理该套房屋的购房首付款提取业务。职工或其配偶第二次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已办理该套房屋的购房首付款提取的,不再受理该套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单缴职工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调整存量房(二手房)贷款房龄认定年限
住房公积金存量房(二手房)贷款的房龄由不超过20年调整为不超过25年,且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45年。
对失信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进行限制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贷款信息记录,借款人及配偶被认定为信用不良的,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具体认定标准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24个月(含)内存在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及以上逾期记录;《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呆账、坏账记录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失信对象的。
提取公积金申请
公积金进行贷款时必须按照正确的流程,同时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以便能够顺利通过审核。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您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在购房之前好不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房款或挪为它用,否则您的账户余额减少甚至清零时,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会随之减少或者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无论您多么迫切希望“无债一身轻”,在申请贷款的头一年中好都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还贷困难可寻找身边的银行
对未来财务状况作出误判是正常的情况,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切勿因为一时的经济压力损害您的个人信用。
4、贷款期出租住房需告知租户
无论您的房屋申请哪种贷款,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都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5、贷款还清后要撤销抵押
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撤销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