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唐山公积金贷款额度,2023年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2023年唐山公积金贷款额度,2023年唐山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本地全款购房提取
提取条件:
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其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提取次数:
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提取额度:
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提取材料:
1、全款购买商品房
首次提取时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卡、《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唐山提取公积金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在哪里开
以后每次提取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 )。
2、全款购买存量房
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卡、房屋转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票据、增值税发票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
以后每次提取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和职工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一个月内)。
办理地点:
职工及其配偶需持以上资料就近到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办理。
>>唐山公积金提取网点(地址+预约电话)
办理流程:
职工持规定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并通过审核的当场予以办理,审核未通过的当场告知职工原因和理由。
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加强审核。
分中心、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需赴外地核实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在内。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无法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
二、异地全款购房提取
提取条件:
职工或配偶在唐山市以外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只限于购房日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只限于单位在本市辖区外设立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所在地)全款购买自住商品住房,以婚姻信息为准,职工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动产权证书中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只有产权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婚前单独全款购房,婚后配偶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次数:
一套住房在同一自然年度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在该年度内只允许其中一次交易的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
1、身份资料:
提取人身份证、与其他购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卡。
2、其他资料:
(1)唐山市以外户籍地住房的:能够在户籍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站查询核实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本。
(2)唐山市以外工作所在地住房的:能够在工作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站查询核实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加盖缴存单位公章的单位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购买存量住房
1、身份资料:提取人身份证、与其他购房人之间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卡。
2、其他资料:
(1)唐山市以外户籍地住房的: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房屋信息查询结果、《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票据、户口本。>>唐山提取公积金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在哪里开
(2)唐山市以外工作所在地住房的: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房屋信息查询结果、《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票据、加盖缴存单位公章的单位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流程:
职工持规定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并通过审核的当场予以办理,审核未通过的当场告知职工原因和理由。
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加强审核。
分中心、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需赴外地核实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在内。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无法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
办理地点:
职工及其配偶需持以上资料就近到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