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新补缴,佛山社保补缴滞纳金
1. 佛山社保补缴滞纳金
社保补缴一次性补缴费用不低,对应的还会收取补缴滞纳金,以深圳滞纳金为例,是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
需要一次性补缴5年养老保险,每个月7000元缴费基数(1)5年养老保险缴纳费用:7000*(8%+14%)*12*5=92400元
(2)5年滞纳金费用:7000*(8%+14%)*365*2*0.05%=1405.25元
合计需要接近补缴9.4万元,对于一个丧失劳动力的老人而言,这比费用也是很大的。
2. 佛山社保断缴和补缴问题解答
半年内的社保都可以申请补缴
3. 佛山医保补缴
不影响。
参保人在职期间所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1、如果中断缴费,次月可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2、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4. 佛山社保可不可以补缴费
断缴后马上补缴就可以了。
佛山社保断缴一个月是能补交的,社保续保不需要任何材料,只需要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去社保局继续缴纳社保就行。如果选择不想参加工作,可以将社保转为个人缴费,只需缴纳社保的养老和医保,这样不至于医保失效,重新计费,以后有了新工作还可以继续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社保养老只要累计最少缴费满15年,即可享受社保养老待遇,中间如果有断交,将来需要补交。参保后有90天的等待期,满90天之后才能够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后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停止医保报销。停缴医保保费在3个月以上的,不能续保,要重新参保,重新计算等待期。
5. 佛山公积金补缴
个人补交个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缴纳社保,规定个人缴纳社保只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可以单位补交养老、生育、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以及公积金,近三个月断交的全部补交,超过三个月部分不可补交,也就是说社保并不能补交一年的。
6. 佛山社保补缴新政策
具体流程如下。1、请到户籍地(镇、街道)社保部门申请2、社保部门核准后,申请人持缴费单到地税部门刷卡缴费 缴费标准 1、缴费工资基数 :本人申请时所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现时最低缴费工资基数:2906元/月,计算出:养老保险费为581.2元/月,其中个人账户为232.48元);
注意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每年都会调整,一次性补缴的标准也相应调整。 2、缴费费率 :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计算公式 :一次性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20%×一次性缴费月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曾经在佛山市外参加职工或居民养老保险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7. 佛山社保补缴滞纳金标准
可以补交,但是有特殊条件的。1、超过期限需补缴滞纳金和利息,社保断缴超过一定的时间期限,是需要缴纳滞纳金和利息的,按照现行规定,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45之前没有缴纳记录的不允许一次性补缴
,2018年1月1日以后达到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年满45岁周岁不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居民,不再允许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即意味着在45岁之前,必须有社保缴纳记录,否则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8. 佛山社保补缴滞纳金多少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
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社保滞纳金如何计算
1.社保滞纳金计算
缴纳金开始计算的时间从用人单位未按时缴费日起算的,一直到重新开始缴费的那天打个比方,如果缴费时间是15日,自从2014年1月15开始起未缴费,
然后到2014年10月15日重新缴费,一共也就是10个月,那就是全部需要补缴滞纳金的全部时间社保滞纳金如何计算欠缴费之日起,
按日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是每天都要计算进去的,如果每月按照勇敢900元来说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时间也就是10个月,一共300天是怎么算呢?
第一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10个月,那么900*0.05%*300(天数)第二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9个月,
那么900*0.05%*270(天数)以此类推,最后一个月,也就是30天,然后将所有的月份加起来就是当然我们为了方便是将每个月的天数都算作30天,实际情况会根据每个月的具体时间做计算,
当然这个差不了多少天社保滞纳金单位和个人缴纳如何区分和计算上面的计算方式只是简化来算,就是一个月全部的总额按照实际情况,是需要区分单位和个人来核算的社保滞纳金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滞纳金的计算规则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由于我市采用当月申报,次月收款的征缴模式,因此,欠缴起始之日定为收款月的次月1日。
例如:某用人单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8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9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7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