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内社保账户合并,省内社保账户合并如何办理
1. 省内社保账户合并如何办理
1、打开支付宝,在首页点击市民中心;
2、进入市民中心页面,点击右上角社保;
3、在社保办理选项下点击社保转移申请即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的社保缴费记录是很重要的,例如在某些省会城市,会要求外地人员连续缴纳满5年社保,才能申请落户或者在当地买房。所以到了异地工作以后,最好申请社保合并,这样可以享受到部分公共福利政策。
2. 社保账户合并在哪办理
医保账户网上合并步骤如下: 1、参保人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合并参保人缴费历史信息;3、单位经办人(参保人)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合并卡手续;4、市医保中心出具合并卡回执,收回多制发的医保卡及医保专用折,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旧医保帐户余额转入新医保帐户。
3. 省内社保合并需要什么手续
社保合并办理步骤:
1、可先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就近的街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社保号合并。
2、再到地税部门注销被终止的个人社保卡号。
对于两个个人社保卡号,因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不正确造成的合并个人社保号,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①如保留号身份证号码、姓名正确,被合并号暂停参保且身份证号码或姓名错误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合并个人社保号后,再由地税部门直接对合并号进行注销;
②如保留号身份证号码或姓名错误,被合并号暂停参保且正确的,则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业务协办函请地税部门先修改个人基本资料,再回到社保经办机构按原合并个人社保号业务流程进行操作。
对于参保人既有城镇职工的缴费历史,又有城乡居民、农转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经历,因不同身份参保而存在多个个人社保号情形的,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作处理。
由于个人社保号合并涉及本人核实工作经历和参保缴费,如出现重复缴费还需办理退费,需提供银行账户等资料,需要参保人亲自办理,不能他人代办。合并社保号业务没有时间限制,参保人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安排时间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4. 省内社保合并怎么办理
省社保和市社保是可以合并的,但是存在前提条件,我们以广州举例。
1、如果是非广州户口,当我们在广州市社保参保了10年以上,就可以把省社保转移到市社保当中,然后在广州市来办理退休手续。
2、如果是广州市的户口就不会存在上面的限制了,都是可以办理转移合并的。
3、有一些投保人既参加了省社保又参加了市社保,如果在退休的时候并不满足退休待遇,我们就可以以让相关的机构一次性返还我们的养老金。
5. 申请异地社保帐户合并
可以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单,转移到现工作地合并后缴纳社保。12333是社保部门的热线电话,有社保疑问,劳动关系,劳资纠纷等方面的问题可以问询,但很多具体的事务是不能在电话里解决的,特别是异地社保这类业务,涉及不同地域的政策及历史问题,更不可能在电话里处理 所以当事人只能在热线里了解处理问题的步骤及程序,亲自到缴纳地办理社保转移业务。
6. 省内两个社保账户如何合并
方法/步骤
1/3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2/3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7. 《异地社保帐户合并申请》
异地社保合并办理流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异地社保合并办理流程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8. 省市社保账户如何合并
不可以合并
不能直接的合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