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个人缴纳社保比例,青岛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1. 青岛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
最初,在2005年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国家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不过,由于社平工资数额较高,一些地方在执行的时候选择了一些较低的档次。过去的时候,像青岛市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划分为三个档次,60%、80%和100% ,分别称之为低、中、高三档。缴费基数1万元,怎么也算高档次以上标准了。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社部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明确从2019年5月开始,各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照60%~300%核定。
社会平均工资有很多口径。一般分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或者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或者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四种。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实际上是将城镇就业人员进行按人数加权平均以后得出的数值,比过去各地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城镇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低了百分之三四十。
各地最初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的社平工资,也是因为90年代数据不完善使然。毕竟最初我国并没有私营经济也没有相应的统计数据,只能用城镇非私营单位的社平工资。
比如说山东省2020年的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为6243元,60%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746元,300%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8726元。
按照国家规定,实际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从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中,任意选择一个基数作为自己的社保缴费基数。以满足一些高收入灵活就业群体期望按高基数缴费的要求。
企业职工不可以企业职工不可以任意选择缴费基数。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核定是有严格规定的,应该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均值来核定。职工工资是包含了年终奖、加班费等所有待遇在内的应发工资。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国家法定的义务。
现在灵活就业人员是自己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费,一般缴费比例是20%。企业职工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职工本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16%,广东、浙江等个别地区是14%。
养老金如何计算呢?
缴纳养老保险计算退休人员养老金,实际上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别在实施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参保的职工会有过渡性养老金,不过相应的人员会越来越少。
缴费基数,既能够影响基础养老金也能够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基数相关的数值是平均缴费指数。缴费指数,简单点说是某一缴费年度所有月份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当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比如说我们按照1万元基数缴费,假设当年缴纳了12个月,合计缴费基数是12万元。当年的社平缴费基数是9万元,这样当年的缴费指数就是1.3333。如果说我们缴费基数是9500元呢?个人的缴费基数之和就变成了11.4万元,缴费指数就变成了1.2667。平均缴费指数,就是缴费指数的平均值。
个人账户养老金体现的更为明显。每月缴费以后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进入个人账户,比如说缴费基数1万元每月进入个人账户800元。缴费基数9999元,每月进入个人账户是799.2元。
所以,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肯定会越高。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讲,可能还需要考虑负担的问题。对于企业职工来说,由于记入个人账户的钱数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肯定是不会亏本的,因此缴费基数越高越好。
2. 青岛社会保险缴纳比例
在2021年1月份,社保费用是1265.26元,个人需要缴纳356.07元。
在2021年8月份,由于济南社保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3746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333.58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385.84元。
总结:9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青岛单位缴费部分增加68.32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20.77元,总计增加89.09元!
3. 青岛个人缴纳社保比例
企业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由企业负责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予以封顶;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予以保底。在上年度(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全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4. 青岛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表
一、青岛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青岛社保缴费标准不是固定的,在青岛社保缴费标准的最低基数是3269元(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最高基数是16346元(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社会报销的缴费比例是:
1、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4、工伤保险 :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 、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行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有哪些规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
5. 青岛市保险缴纳比例
2021年青岛五险一金缴纳比例,青岛社保缴费基数2021青岛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基数青岛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8%,个人缴2%。
住房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6. 青岛市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导读:在青岛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并不是固定统一的,目前青岛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最低基数是3269元,最高基数是16346元,可是,具体到职工身上,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按照本人的工资收入确定的。
一、青岛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青岛社保缴费标准不是固定的,在青岛社保缴费标准的最低基数是3269元(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最高基数是16346元(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社会报销的缴费比例是:
1、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4、工伤保险 :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 、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行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有哪些规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简单来说,员工的工资不同,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就不会是一样的,比如在青岛,养老保险的部分,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职工工资收入的16%缴社保费用,员工个人要缴纳的社保费用是工资收入的8%。
7. 青岛市职工保险缴费比例
青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这个要跟个人的缴费基数和工资收入挂钩,如果你是每个月5000缴费和每个月一万缴费到退休的时候都是30年的话,退休的工资就不一样因为你缴的少,他人缴得多
如果按照社保最低60%标准缴纳,大约女士50岁退休在2200左右,大约男士60岁退休在2700左右,
哦,我的回答能帮
8. 青岛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调整
社保的缴费基数又与上年度的社平工资有关系,相当于是上一年度职工在1月-12月所有工资收入的平均额度。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的缴费基数是由当地实际情况而定的。
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4906元。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
缴费比例:
202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
个人每月要交多少钱?
按照个人每月最低缴费标准:
养老:3746*8%=299.68元
医疗:3746*2%+3=77.92元
工伤:3746*1*=37.46元
9. 青岛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医保缴费比例:用人单位8%,个人2%(各地标准不一);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
10. 青岛市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今年青岛社保根据疫情情况结合省人社厅发布的消息进行了调整:
省人社厅社保缴纳通知
省人社厅公布了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9136元(5761元/月),按照社平工资5761元的60%计算,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3457元。
也就是说,今年的缴费基数没有变化,个人可根据这个缴费基数来进行缴费
青岛社保2020年缴费通知
青岛个人社保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使用新的缴费基数产生的补缴费用可参照上述途径自行缴纳。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执行2019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5761元/月的300%、200%、100%、80%、60%五个档次,同时增加3269元/月的最低标准。每月养老保险缴费金额分别为3456.8元、2304.6元、1152.2元、921.8元、691.4元、653.8元。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到2021年起继续缴费,缴费年限将累计计算。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
也就是说,青岛个人今年的缴费基数为5个档次,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