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保补缴流程,山东省社保补缴流程图
1. 山东省社保补缴流程图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山东省社保补缴材料:
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 山东社保费补缴
70岁后补缴社保五年,如果是最低档补缴费的话,那么每年七千多块钱,五年就是三万五千多块钱左右吧。因为社保分为三个档次缴纳费用,有一档,二档,三档,一般普通人都是会选择三档缴纳,因为交最低档的钱,以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不会少很多的。所以三万五这样差不多了。
70岁后社保补缴价格各省各地区不一样的 有的多 ,有的少 。一般来说社保是能够补缴24个月的,也就是两年时间,不过部分地区也允许一次性补缴5年,具体要以当地规定为准。而至于社保补缴每个月具体要交多少钱,其实并没有准确答案的,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具体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3. 山东省社保补缴流程图表
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吗?如何办理补缴?
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政策,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等规定执行。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中,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国家规定,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此,除因2020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造成的特殊情况外,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办理一次性补缴。
困难单位如何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可向参保地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执行。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符合条件单位申请缓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证明,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提出缓缴申请时一定时期的会计报表、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工资统计报表等可证明生产经营困难的材料。
在规定的缓缴期限内,职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符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或提出转移接续要求的职工,用人单位可以先补缴这部分职工的欠费本金(含单位和个人欠费)。
4. 山东省社保补缴办法
山东省社保补缴怎么计算多少钱?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城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补缴。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人员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缴费年限挂钩年龄
新规还对缴费年龄和年限做了规定。到12月31日止,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5. 济南社保补缴手续,办理补缴流程
济南目前养老保险已不能补缴了,但医保可以在退休时补缴。
在办理退休时达不到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的,除了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续使用以外,医疗保险待遇停止享受。但是可以一次性补缴,补缴的比例为8%,补缴基数为济南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如果在济南市补缴10年的医疗保险,比如是在2021年补缴,那么就要按照2020那济南市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补缴基数。按照济南市公布的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6337元,如果按照这个作为补缴的基数,补缴比例为8%,总计需要补缴60835.2元,
6. 山东省社保卡补办流程
山东一卡通丢失可以如下处理:
1、拨打电话挂失
2、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3、当场办理,当场取卡。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应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就近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原医保IC卡换制社会保障卡,还需提供一寸彩照一张(以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为标准);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携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因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期间发生的费用,经审核,予以报销一次且为挂失更换前最近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用。
7. 山东省社保补缴流程图片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自办理参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后再次缴费的,只可以缴纳当年的保险费,不可补缴中断部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参保人员个人补缴中断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补足缴费年限的,按照关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发〔2008〕12号)的规定执行。
未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2012年12月31日前补缴,仍按照各市区现行政策执行;逾期补缴的,按照关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发〔2008〕12号)的规定执行。
二、社保补缴的其他情况
(一)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需补缴参保前连续工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提供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工资发放凭证等原始证明材料。补缴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十年,且参保后需逐年缴费五年以上。
(二)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个人,按规定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时,一次性缴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缴费当年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未参保的原固定职工,符合国家规定参保条件的,可办理参保手续,按不低于2011年全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缴自1993年1月至2011年6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自离开单位起补缴,但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1993年1月。2013年1月1日以后补缴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能补缴1995年1月1日后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参保人员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将全部中断部分一次性补齐,确实不能一次性补齐的,按自后往前的顺序依次补缴。
三、所要补交的信息
1、身份证号码
2、姓名
3、有社保卡的需要社保卡的电脑号
4、需要补交的时间段
5、时间为当天成功补交(每月1-15号)
综上,其实不管在山东省还是其他地方,以自己的身份去补交社会保险的话,多半补交的都是养老保险,因为医疗保险我们平时就用的着,有些人主要是觉得养老保险现下用不着,所以当时也就没有缴纳了。之前的缴费年限也计算在其中,但要补缴的话,也只能往后缴纳了。
8. 山东省职工社保补缴政策
一、山东社保个人补交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自办理参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中断后再次缴费的,只可以缴纳当年的保险费,不可补缴中断部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按《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参保人员个人补缴中断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补足缴费年限的,按照《关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发〔2008〕12号)的规定执行。
未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2012年12月31日前补缴,仍按照各市区现行政策执行;逾期补缴的,按照《关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发〔2008〕12号)的规定执行。
9. 山东省社保补缴流程图最新
1、滞纳金计算规则及方法:
(一)参保单位超过当月申报期限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规定到市社保局办理补缴手续后缴费。
(二)参保单位当月已申报社会保险费,但未在当月申报期限内到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向其发出限期缴费通知,并按相关条例规定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计算: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
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10. 山东补交社保怎么补
山东省社保补缴流程: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山东省社保补缴材料:
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山东省社保补缴范围和条件
(一)山东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8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具有山东省户籍,曾在山东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8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具有山东省户籍,2018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8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8年7月1日(含)以后,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11. 山东社保补缴政策文件
山东省社保补缴流程: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山东省社保补缴材料:
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