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
1. 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2022
通知中称,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参照市统计局提供的2020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就业人员平均人数,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及就业人员平均人数,市医疗保障局测算出本市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754元。据此,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55754元。
据悉,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即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医保费用计算的基数。缴费基数一旦确定,一年内不能改变。
2. 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2022年
有上限,石家庄医疗保险基数下限为5661.58元(无缴费基数上限,在职人员需做补差)
石家庄公积金上下限调整为4122-20610元。
河北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按照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69465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的,以2021年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社平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统计局《关于调整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冀医保字﹝2019﹞40号)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按照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69465元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的,以2021年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社平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3. 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2021
自2021年7月1日起,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5661.58元/月。
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按照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
4. 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2022计算器
养老金模拟测算误差较大。
通过养老金的公式,我们就知道有几点不确定的了。更何况推出这个养老金测算的服务,你更会发现有几点不确定的因素。比如“记账利率”,媒体都是按着3%,5%,8%算的。
这个记账利率按着相关规定应该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一样的,当前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在1.5%,各家银行会有浮动,也就1.75%左右。
还有未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这个取决于整个经济环境,如果整体经济环境不好,还谈什么平均工资增长,不失业就不错了。
5. 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2022核定什么时候开始
2021-2022年河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1年河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河北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执行。一、2020年河北省社保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263.3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0%的,按100%(5438.8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沧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6. 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2022灵活就业
2022年河北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分为三个档次,可以按河北省全口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60,百分之一百,百分之三百缴纳,第一档按60%缴纳金额为每年7788元,第二档按100%缴纳金额为每年12981.6元,第三档按300%缴纳金额为每年38944.8元。
7. 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2022最新
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在职职工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38.83元)300%以上的,以300%(16316.5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38.83元)60%的,以60%(3263.3元)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在2017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438.83元)60%-300%之间的,以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在职职工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8. 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2021法律
2021年河北省医保最低缴费基数是5735,也就是说当我们的收入低于5735时,我们在缴纳医保的时候缴费基数也要按照5735来核算,个人部分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二114.70元,缴纳医疗保险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国家也出台了很多为老百姓着想的医保政策,使得老百姓在就医的时候受益良多。
9. 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2021年什么时间调基数
石家庄市养老保险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46239元,每月3853.25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标准可以按省月社平工资40%、60%、100%、200%、300%等标准缴纳,也可以在40%至300%区间自主选择每月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4%缴纳(含生育保险0.4%)。
照此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纳337.91元,和上一年度缴费额301.96元相比,现在每月要多缴35.95元,一年多缴纳431.4元。
10. 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2022标准
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和新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30元,其中1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其余县(市、区)为每人每年320元;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320元(不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新生入学时已缴纳全部学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在校学习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上调时不再调整。
缴费对象
在石家庄市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含外省户籍在我市常住居民。
11. 石家庄社保缴费基数2019
石家庄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社平工资”)为4727元。
2019年全口径社平工资为5070.08元。
2020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暨2018年全口径社平工资的60%为2836.2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暨2019年全口径社平工资的300%为1521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