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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社保费养老医疗比例,江门市社保费养老医疗比例调整

    1. 江门市社保费养老医疗比例调整

    答案: 江门一般的私营企业都是按最低标准来缴交社保的,社保、医保买齐的话,现在是每人408元/月左右。缴交比例为单位70%,个人30%。

    2. 江门医保统筹

    可以转移。

    省内职工医保转移可互认缴费年限的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得到了群众的热烈反响。但是到目前为止,仍有不少市民不是很了解该项政策。那么,省内医保转移需要注意什么呢?

    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参保人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时,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转移。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予以累计计算。

    按《通知》规定,只有在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达20年,并且在待遇享受地参加医保实际缴费年限需累计满1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才能按规定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例如,梁-伯在江门地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只有8年,其将之前在东莞参加职工医疗保险12年的缴费年限转来开平,虽然梁-伯的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同样是20年,但其在江门地区则不符合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为梁-伯在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未满10年,如要在开平市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还需再缴交2年职工医疗保险。

    3. 江门市社保缴费比例

    江门养老金的组成是由江门基础养老金和江门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来决定的,江门基础养老金每年都会根据上一年度的江门平均工资等系数最终生成江门本年度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则是每月江门社保养老保险缴纳部分的总和,再除以女性50岁退休的195计发月数和男性60岁退休139计发月数,最终得出每月个人账户领取数额。最后江门每月基础养老金+江门每月个人账户领取额,得出缴满15年社保每月养老金的发放金额,为江门居民了解每月领取情况,我们以江门近年来平均工资4850.42来模拟江门养老保险最低基数交15年养老金领取情况,本数据为模拟数据,不作为实际领取数据仅供参考。

    江门基础养老金:(江门平均工资4850.42+指数化平均工资4850.42)/2x15x1%=727.56

    江门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缴纳比例--8%,3983.68x8%=318.7

    江门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3983.68x8%=318.7元/月x(15年x12月)=57366

    江门女性50岁退休个人账户领取额度:57366/195=294.19元/月

    江门男性60岁退休个人账户领取额度:57366/139=412.71元/月

    江门女性50岁退休养老金:727.56+294.19=1021.75元/月

    江门男性60岁退休养老金:727.56+412.71=1140.27元/月

    总结:江门社保最低基数女性50岁退休能领1021.75元,男性60岁退休能领1140.27元。

    4. 江门市退休职工医保缴费政策

    江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市级统筹,按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方案》(江府办[2010]107号)的规定,职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的,不缴费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20年的,按办理退休时的缴费基数的6.5%一次性补足20年,可以不缴费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 江门市社保费养老医疗比例调整方案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95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822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9110元。(新调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新调整:从2021年12月1日起,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上限调整为19791元。

      (四)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8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6. 江门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2021年广东社保缴费年度是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目前已经确定了本缴费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也就是进行社保缴费基数的范围调整。

      广东省分为四大片区,片区不同,缴费基数也会差别。第一类片区是省直和广州,第二类片区是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第三类片区是汕头和肇庆;第四类片区是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我们先来看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有不同,广东的四大片区的缴费基数上限是一样的,只是区别在缴费基数下限,具体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广东的工伤保险是属于单独列出的,其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全省一致的,与养老不同,没有区分片区,分别是:

      全省范围内缴费基数上限为22941元,全省范围内缴费基数的下限是4588元。

    7. 江门市社保费养老医疗比例调整文件

    江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由原来2906元下限调为2682元,上限调整为18213元,缴费比例保持不变,企业缴费比例为21%(单位13%,个人8%),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为20%(单位12%,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缴费基数调整后,企业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563.22元(单位348.66元,个人214.56元),个体工商户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536.40元(单位321.84元,个人214.56元),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536.40元。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仍为1375元,缴费工资上限调整至15342元(即2016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14元×300%)。

    各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需按江人社发[2016]180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仍按现行标准执行。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0.5%缴纳,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15342元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按照15342元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此外,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工资下限均为2906元,缴费工资上限均为8718元(即2906×300%);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为6.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0%。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0%;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退休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6.0%。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和缴费费率另行通知。

    8. 江门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异地医疗报销跟参保时间也有关的,一般来说,持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的,参保居民持续交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出10个百分点。

    比如从2007年持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9. 江门市社保费养老医疗比例调整了吗

    一、缴费基数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95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505元,上限调整为17565元。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调整为19791元。

      (四)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588元,上限调整为22941元。

      二、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 8.0%,其中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 5.5%,生育保险为 0.5%,职工个人为 2.0%。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 7.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费率为 5.5%。职工退休人员累计缴费未达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若其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且不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 7.5%,并享受在职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0. 江门养老金调整方案

    过渡性养老金,属于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是指在新制度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因为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个人账户,退休后个人账户不能完全体现其劳动贡献情况。

    因而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应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而这部分以过渡性养老金的形式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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