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口在北京交社保,外地户口在南京交社保
1.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社保
(1)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驾驶证、户口薄、护照、港澳通行证、军官证等)。
(2)申请人工作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还有申请人在单位的工作证明。
(3)申请人一定要有单位挂钩的,没有单位外地户口在南京是办理不了社保的,或者申请人自己开公司的也可以。至各卡服务网点免费进行现场人像采集。
(4)申请人携带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
《1》最近一年标准证件照,底色为红色或蓝色,不能模糊或有污点,不能留有白边;
《2》大小为:宽252×高312像素;
《3》JPG格式;
《4》文件名为:个人卡号+姓名。
(5)申请人带着以上资料到南京社保局办理社保卡。
2.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社保需要哪些手续
你好!自己在交要南京市户口,如果没有南京市户口就不可以自己交。除非在南京开公司,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以公司的名义交。
3.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社保退休工资怎么领取
外地人在南京交社保退休要二个条件,一是达到年龄,二是交费要达到至少15年才能退休
4. 外地人在南京交社保
可以交社保。
以下非南京市户籍人员可以参保
1、持南京市居住证且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其持南京市居住证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在宁台胞。
4、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
扩展资料:
参保方式
柜面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街道(镇)和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
需提供以下资料:
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南京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
2、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按规定持南京市居住证参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3、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
4、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
5、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释放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6、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
7、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台胞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保卡2017年可异地办业务非本地人员不提供原籍证明
5.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社保退休
参加社保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退休。社保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此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更多相关内容:http://www.gov.cn/zwgk/2009-12/29/content_1499072.htm
6.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社保怎么办理
可以交社保。;以下非南京市户籍人员可以参保;
1、持南京市居住证且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其持南京市居住证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3、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在宁台胞。;
4、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5、《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7、父母一方为南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南京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扩展资料:;参保方式;柜面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至街道(镇)和社区(村)办理参保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1、18周岁以上以学生儿童身份参保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在南京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历)就读的学籍材料。;2、非本市户籍学生儿童按规定持南京市居住证参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父母户口本、身份证。;3、新生儿(出生12个月以内)参保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身份证。;4、准新生儿参保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5、年度内中途参保的退役士兵、刑满释放人员及职工医保中断人员,需提供《退伍证》、《释放证明书》等相关材料。;6、毕业当年度未就业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7、在宁台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8、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台胞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台胞证。;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保卡2017年可异地办业务非本地人员不提供原籍证明
7.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社保能申请灵活就业交保险吗请
带上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处申请办理
8.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社保怎么交
你好!!!
在南京,如果您是外地户口,一般情况是不允许以个人名义来缴纳社保费用的,只能让用人单位代为缴纳才可以;或寻找单位挂靠,通过挂靠单位代缴社保。详细你可以询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我之前单位就是喊你办居住证,剩下的就是单位来办》
9.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社保可以吗
是可以办理缴纳社保的。社保办理有两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10. 外地户口能在南京交社保吗
南京外地人如果你能在南京按灵活就业人员交社保,哪交医保也没有障碍啊?
其实外地人在南京一般是不容易交社保的,要么你在南京有单位上班,要么把户口迁过来,如果没有上述条件,外地人在南京连社保都交不了,所以你既然已经按灵活就业人员交社保了,哪再增加医保应该是可以的。
11.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社保只能交到50岁吗
外地户口在南京交了5年社保只是在南京申请保障房条件之一,还需要其他条件。
2016年南京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保障性住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不得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登记: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