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询广西区社保卡领取点,南宁社保卡领取网点查询
1. 南宁社保卡领取网点查询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办理大厅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1层注:南宁市桃源路在南宁市的青秀区。
2. 南宁市社会保障卡查询
1、请公司人事在每月的5-25日登录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在线打印,上面也有社保的章。
2、个人打印:带着需要社保缴费证明的文件或通知等、带个人身份证去社保打印。
3、公司打印:带着社保登记证、需要社保缴费证明的文件或通知等(打印正常缴费证明不需要此东西)、公章(或提前下载表格,打印、盖公章),去社保办理。
我是在朝阳区办理的,所需材料供您参考!
3. 南宁社保卡电话查询
去社保局查询,自己查询不到
4. 南宁市社保卡服务网点
南宁市个人社保可以通过南宁人社官网、官方微信号、热线电话(0771-12333)等方式查询。
网上查询:
单位申报及账户查询: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mh/
可查询内容:提供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的基本信息、征缴信息及待遇信息的查询。
微信公众号查询:
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掌上办事——参保缴费——社保信息查询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0771-12333
服务时间:
(1)24小时全天候语音服务
(2)法定工作日人工咨询服务8:30-12:00;14:00-18:00
语音留言服务:
24小时自动开通语音留言,设专员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网点查询:
市社保中心各管理部窗口: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
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南宁市社保中心办事网点汇总(地址+电话)
终端查询:
自助查询服务一体机查询:
查询方法: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以进行查询。
查询地点:社保中心各区办事处及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南宁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布设点
可查询内容: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信息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个人权益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社保账户查询,缴费凭证查询,办理指南及入口,社保卡制卡进度及领取点查询。
5. 南宁社保卡领取地点查询
1.持卡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发卡银行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换卡手续。
2.30个工作日后,申请补换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申办的银行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办理地点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桂春路南二里4号 电话:(0771) 南宁市青秀区人
6. 南宁社保办理地址查询
1.用手机直接登录广西南宁社保APP系统进行查询。
2.可以直接广西税务社保缴费平台12333系系查询。
3.也可以用手机支付宝,徽信社保缴费系统平台上查询。
4.也可以带上有效证件及社保卡直接到市社保办证大厅直接查询。
7. 南宁社保卡领取网点查询系统
广西新农合现在已经合并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了,想要查询医疗保险是否缴费 ,可以微信关注“广西税务12366 ” 公众号进行查询 ,这个税务平台可以进行想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 ,还可以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凭证打印 ,是一个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非常便捷的平台 。
8. 南宁区社保卡查询系统
1.打开并登录智慧人社app,点击首页上方【社保卡】进入
2.进入社保卡界面,点击下方【社保查询服务】
3.进入社保查询服务页面,点击【社保余额查询】
4.进入医保余额查询界面,在页面下方即可查看到医保卡上的余额。
9. 南宁社保卡领取网点查询地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号
咨询电话:0771-12333
扩展资料: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落实国(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管理政策。
4、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
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政策,负责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和福利、离退休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南宁市人才小高地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
8、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
9、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完善我市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归口管理出国(境)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
12、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
13、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4、负责本局和市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