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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宁波未就业女性如何使用配偶生育保险待遇

    宁波未就业女性可以使用配偶的生育保险待遇吗,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就可以使用了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宁波未就业女性如何使用配偶生育保险待遇

      

    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待遇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女方生育期间未就业,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具的为依据;

      2.女方生育时,男方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其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0个月;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

      

    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

      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未享受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等有关待遇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全额享受,标准为顺产3700元,剖腹产5100元;

      2.已享受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等有关待遇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差额享受。-已享受费用)

      

    生育待遇如何领取:

      经办流程:女方产假期满后30日内,由男方的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携带资料:

      1.原件一份;

      2.生育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生育医疗费发票原件一份;

      6.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

      7.已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保障待遇,需提供原始票据。

      办结时限:当月23日前申报,1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参保所在地的生育经办窗口,市本级参保人员前往解放南路25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楼综合服务窗口。

      宁波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加联系方式汇总

    序号

    单位

    咨询电话

    地址

    1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

    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2

    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

    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

    3

    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集士港分中心

    集士港镇菖蒲路92号

    4

    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

    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

    5

    江北区慈城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

    镇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

    7

    镇海区行政服务分中心

    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

    8

    北仑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市北仑区四明山路773号

    9

    北仑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

    北仑区新业大道2号

    10

    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

    /

    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

    11

    鄞州区行政服务分中心

    鄞州区桑田路935号

    12

    奉化区行政服务中心

    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

    13

    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

    余姚市舜水南路119号

    14

    余姚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泗门分中心

    余姚市泗门镇光明南路99号

    15

    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

    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

    16

    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

    /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

    17

    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象山港路300号

    18

    象山县石浦镇行政审批局

    象山县石浦镇兴港路555号

    19

    宁波杭州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

    20

    大榭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中信广场东楼1-2楼

    21

    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22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行政服务中心

    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

    2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行政服务中心

    宁波梅山进出口商品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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