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社保住院报销范围,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1. 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能报销。
新城乡医保合并梅州农村医保在深圳能报销,因为医保是全国联网的,所以可以异地报销。
医保异地报销规定如下:
(1)一般不能跨地区使用。
(2)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3)另外如果已经退休的,身边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4)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在××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2. 梅县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梅州新农合省内异地报销比例应该有四成成左右。20年家公到广州做痔疮手术,总费用花了一万左右。当时没有办理异地直接报销,是拿回梅州报销的,报销后还拿回来3900左右。现在新农合交费更多了,按理报销比例应该会更高一些,本室内的报销比例就是比前几年高了些。
3. 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是多少
市医院报百分之六十,县医院报百分之八十,镇卫生院报百分之九十。
4. 梅州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3、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二、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5. 梅州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一、农村合作医疗跨市报销比例
1、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那么报销比例为65%,详细内容如下:
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异地就医时急诊、门诊和住院产生的费用,若在当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都可以申请报销,报销人只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局申请即可
2、异地就医的,住院才能报销,门诊的不能报。
6. 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报销
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130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周通报工作制度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155号)要求,为加快完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优化门诊异地就医经办服务,确保完成省考核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根据省医保局部署要求,2021年7月1日前,确保梅州市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能够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1年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开通一家跨省异地门诊结算医疗机构。
全省统一的52个门诊特定病种的相关治疗费用,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主要门诊特定病种的相关治疗费用实行跨省直接结算,待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到其他病种范围。
二、逐步推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改造上线
(一)根据国家和省部署,按照稳步推进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确定计划上线医疗机构11家,其中2021年7月1日前首批上线医疗机构3家,分批改造对接上线(具体详见附表3)。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主动申请上线,不断扩大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二)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医保局下发的《广东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跨省接口规范V2.0》(见附件4)要求,安全、平稳、有序完成系统接口升级。
(三)2021年6月底前,将全国统一的定点医院机构编码维护到广东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开通门诊特定病种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开通的病种编码经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同步上传。
三、明确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和医保待遇政策
(一)待遇保障。按照粤医保函〔2021〕130号规定,异地门诊费用实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耗材等的支付范围)。门诊特定病种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二)备案管理。已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在备案有效期内同步开通就医地门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对已办理市外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在转诊有效期内同步开通转入医院门诊直接结算服务。未办理备案人员,不纳入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三)定点管理。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上述人群在省内异地门诊就医,按我市现行的就医管理规定执行。如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是党中央高度关注、国务院重点督办、老百姓迫切关注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县(市、区)医保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该项工作落地见效。特别是至年底前需上线的各定点医院要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地制定方案,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计划,确保按期完成系统对接工作。同时,计划上线医院接本通知后,安排业务和信息技术工作人员加入QQ工作群加强协调联系。
7. 广东省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一、梅州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3、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二、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来进行报销的时候,报销的比例要看具体的就诊地点的,如果是在二级医院进行报销的,500元以下可以报销25%
8. 梅州市新农合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3、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二、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用医疗保险来进行报销的时候,报销的比例要看具体的就诊地点的,如果是在二级医院进行报销的,500元以下可以报销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