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最低缴纳基数,北京社保最低缴纳基数表
1. 北京2017社保最低缴纳基数表
北京社保缴费标准2021
养老保险最低基数为3613元,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经合并缴费计算,单位缴费比例为10.8%,个人缴费2%+3块,最低基数为5360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6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7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不用缴费。
公积金按照最低基数2500元计算,缴纳比例按照公司5%,个人也是5%计算。
经过计算北京市社保全部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单位应该缴纳1400.41元,个人总共缴费531.47元,总计缴费1931.8元。
2. 2017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19-2020年北京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23565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3613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8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4713元/月)确定。
3. 北京2017社保最低缴纳基数表查询
下限是5360。
北京现在单位给员工缴纳四险,不是五险。生育保险已经合并到了医疗保险中。8月4日,北京社保中心正式发布通知,明确了2021年度北京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的具体要求。
据通知,2021年社保缴费年度(即2021年7月初到2021年6月底)北京职工5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已统一调整为5360-28221元。即是缴费基数上限为28221元,下限为5360元。
4. 北京2017社保最低缴纳基数表格
2021年7月份,北京养老失业工伤最低基数上调至5360元,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最高基数28221,所以目前社保基数下限为5360,上限为28221。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536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996.92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565.80元。同上月相比,北京单位缴费部分增加226.41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159.33元,总计增加385.74元。
养老保险最低基数为3613元,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单位缴费3613*16%=578.08
个人缴费3613*8%=289.04
北京市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经合并缴费计算,单位缴费比例为10.8%,个人缴费2%+3块,最低基数为5360元。
单位缴费5360*10.8%=578.88
个人缴费5360*2%+3=110.2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6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单位缴费3613*0.8%=28.904
个人缴费3613*0.2%=7.226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71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不用缴费。
单位缴费4713*1.9%=89.547
公积金按照最低基数2500元计算,缴纳比例按照公司5,个人也是5%计算。
公司缴费2500*5%=125
个人缴费2500*5%=125
经过计算北京市社保全部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单位应该缴纳1400.41元,个人总共缴费531.47元,总计缴费1931.8元。
5. 北京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是多少
2020年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其中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2020年受疫情影响,北京缴费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的标准。因此,为了适当减缓增幅,令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今年北京市月缴费下限最终确定为5360元。此外,在北京市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5644元。
6. 北京市最新社保缴费基数
202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相关事项。
今年,凡在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致,7月1日起上限确定为31884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869元。
自2022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其中,参保人如选择缴费基数上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376.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18.84元;如选择缴费基数下限,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173.8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8.69元。参保人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那么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如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7. 北京2017社保最低缴纳基数表图片
社保可以说有三个档次,一个最低档、一个最北京高档和一个中间档。公司缴纳的最低档是3613元,最高档是23565元,中间档则根据你的工资情况来具体填写金额。再如中部城市武汉,社保缴纳的最低档是3739.8元,最高档是18699元。
每个城市经济水平不一样,社保的缴费基数也不一样。不过,遵循的国家政策是一样的,社保缴费比例全国大致相同。
养老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16%,个人缴纳比例为8%。
医疗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10%,个人缴纳比例为2%。
生育保险,公司比例为0.8%,个人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公司比例为0.8%,个人比例0.2%。
工伤保险,公司比例0.2%-1.9%,个人不用缴费。
个别城市又略微有一点不同,比如医疗保险,武汉的公司缴纳比例为10%,个人比例是2%+3元。武汉的大额医保是7元。这样算下来,北京工作一个月,单位和个人月缴费合计最少1636.40元,而在武汉工作则是1349.59元。
如果个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费的话,情况又不一样了:北京地区上下限标准为1219.78元-5449.6元。
据了解,具体缴费基数可根据自身情况有三个档次供大家选择,分别是: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各年度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基数档次按照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如补缴1997年1月至12月的,5%可计入个人账户;而2005年4月至12月的计入比例为11%。
还有以下四个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报办理: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北京市在社保缴纳方面为独立个人开放了7个档次的标准:最低档次是独立个人可以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纳五项社保金,由低向高,其余六个档次依次是70%、80%、90%、100%、200%和300%。
武汉地区上下限标准为1128.94元-4120.72元。七个档次划分的是养老保险,第一档为747.96元,第二档997.28元,第三档1246.6元,第四档1869.9元,第五档2493.2元,第六档3116.5元,第七档3739.8元。医疗保险统一缴费380.98元。七个档次可以自由选择。
每个城市不同,社保缴费略有差异,加上现在的政策变化快,这里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
8. 北京社保最低缴费基数表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北京社保最低基数,养老保险5360,单位缴费比例16%,缴费金额857.6,个人缴费比例8%,缴费金额428.8。
失业保险5360,单位缴费比例0.5%缴费金额26.8,个人缴费比例0.5%缴费金额26.
8工伤保险5360,单位缴费比例0.4,缴费金额21.44(工伤保险单位比例不一样和单位性质有关系)个人没有,医疗保险5360,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合并后单位比例9.8%,缴费金额525.28,个人缴费比例2%+3,缴费金额110.2。
9. 北京市最低社保缴纳基数
1986.2元
北京社保个人最低缴费要注意缴费基数的法定,22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5360元。职工社保单位和个人要分别承担16%和8%养老保险此案,9%和2%医疗保险,0.5%和0.5%失业保险。个人要承担3元大病保险,单位要承担0.2%工伤保险和0.8%生育保险。如果按照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来参保,那么五险每个月最低要缴纳1986.2元。
10. 北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为维护和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权益,在北京,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已实现“三个自主”:在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中自主选择参保险种、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参保基数及自主选择参保时间。以在北京缴费15年为例
1、个人账户养老金
想要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首先需要知道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多少,因为缴费年限是从2007年开始的,缴费档次都是最高标准,由此,咱们就可以根据北京历年的最高缴费基数,计算出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是258662元,这个金额是没有计算利息的。
在知道退休年龄为55岁的情况下,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计算出来了,是258662/170=1522元,那这个金额要比实际的待遇低的,因为咱们的个人账户余额没有计算利息。
2、基础养老金
缴费15年,缴费档次是300%,在北京退休,基础养老金也就能计算出来了,是10534*(1+3)/2*15%=3160元。
两项待遇都计算出来之后,咱们就可以得出总共的养老金是:1522+3160=4682元,那这个待遇还不是最终的养老金,因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咱们算低了,没有计算这些年的个人账户利息,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实际应得的养老金是高于4682元。
总结来说,在北京缴费15年,每年都按最高档次缴费,养老金是能够达到近5000元的,这个待遇之所以比较高,也是和退休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很大的关系。
11. 2016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一、2012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九、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65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岁至6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满70岁至74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满75岁至7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满80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休人员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十二、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330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210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100元.
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后仍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补足到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