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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社保缴纳基数社保网,安徽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 安徽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相对于2020年,2021年下限提高412元,上限提高1573元。

    相关依据:

    一、2021年数据

    安徽省人社厅公布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2021年安徽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上限为17925.42元,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0年数据

    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6356.72元 ,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017.01元

    2. 安徽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职工养老保险按100%缴费基数月缴费标准为873.2元,年缴费标准为10478.4元,按60%缴费基数的2600,两千六百二十元月缴费标准为524元,缴费标准为6288元,职工医疗保险选择单建统筹方式4.5%的比例,缴费月缴费标准为117.9年缴费标准为1414.8元。

    3. 安徽省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养老保险按100%缴费基数(4366元)的,月缴费标准为873.2元,年缴费标准为10478.4元;按60%缴费基数的(2620元),月缴费标准为524元,年缴费标准为6288元。

    职工医疗保险选择单建统筹方式(不设个人账户)的,按4.5%的比例缴费,月缴费标准为117.9元,年缴费标准为1414.8元。

    选择统账结合方式(设立个人账户)的,按8.5%的比例缴费,月缴费标准为222.7元,年缴费标准为2672.4元。

    大病医疗救助金月缴费标准仍为8元,年缴费为96元。

    4. 安徽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表

    安徽社保缴费标准:职工养老保险为公司缴费比例

    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职工医疗保险为公司

    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另外,各自承

    担5元/月的大病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失业保险为公司

    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工伤保险:公

    司缴费比例为0.5~1%;生育保险:公司缴费比例为

    0.5~0.7%:公积金:公司和个人缴费比例均为5~

    12%,由用人单位自由选择,单位缴费比例不能低

    于个人缴费比例。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

    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当年社会保

    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

    工资为依据,核定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

    限。而2022年,安徽省一直使用2022年的全口径

    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5028元/月为月缴费基

    数上下限,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5. 安徽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六安2008

    六安的社保分为城镇社保和农村社会保障,简称为新农保,新农保分为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和2000元的五个等级,釆取国家补贴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模式,交的越多到老领的越多,这是国家为了让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惠农政策,也是为了缩小城乡差别。

    6. 安徽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1年11月17日,经国家批复同意,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我省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其中下限为3429.11元,上限为17925.42元,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省人社厅介绍,按照国家规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本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我省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975.14元/月,以此核定2021年全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25.42元。2020年,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未作调整。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负担,2021年,按照国家关于缴费基数下限过渡相关要求,我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

    职工如何选择自己的缴费基数?省人社厅提醒,企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或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缴费基数上下限限高保底,由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7. 安徽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六安2019

    一、2021年合肥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4日《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合民〔2021〕59号),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1、2021年合肥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17元。

    2、2021年合肥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年16801元,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年3279元,农村分别为11185元、2016元。

    二、2021年蚌埠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7日蚌埠市民政局公布的《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2021年度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蚌埠市低保标准:月人均690元。

    2、2021年蚌埠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年人均不低于10870元,城市12690元;照料护理补贴标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365元,城市240元、418元。

    三、2021年黄山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1日《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的通知》(黄政办秘〔2021〕24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黄山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35元。

    2、2021年黄山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每人每月1060元,农村830元。

    四、2021年阜阳市低保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6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21〕117号),自2021年7月执行。

    1、2021年阜阳市低保标准:颖州区每人每年7704元(每人每月642元),颖东区、额泉区7716元(月643元),界首市、颍上县8172元(681元),临泉县7728元(644元),太和县8064元(672元),阜南县7200元(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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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2021年宿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5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宿政办秘〔2021〕20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宿州市低保标准:每人每年7920元(每人每月660元)。

    2、2021年宿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每人每年10296元,城市12060元。失能失智护理补贴标准,农村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每人每月150元、100元,集中供养300元、200元;城市分散供养150元、120元,集中供养300元、200元。

    六、2021年滁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4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的通知》(滁政办秘〔2021〕26号),自2021年7月执行。

    1、2021年滁州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70元。

    2、2021年滁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940元,城市1290元。照料护理标准,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分别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15%和20%。

    七、2021年六安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8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1、2021年六安市低保标准:659元/人/月。

    2、2021年六安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城市1032元/人/月,农村857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350元/人/月,半护理170元/人/月。

    八、2021年宣城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30日《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1〕34号),于7月份执行。

    1、2021年宣城市城乡低保标准:670元/月·人。

    、2021年宣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1155元/月·人,农村875元/月·人。

    九、2021年池州市低保标准

    根据2021年6月30日《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池政办秘〔2021〕48号),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

    1、2021年池州市低保标准:贵池区、市开发区663元/月,东至县653元,石台县638元,青阳县678元,九华山风景区696元。

    十、2021年亳州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9日《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新标准从2021年7月起执行。

    1、2021年亳州市低保标准:657元/人/月。

    2、2021年亳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854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集中供养全护理、半护理不低于2250元/人/月、500元/人/月,分散供养300元/人/月、200元/人/月。

    十一、2021年铜陵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8月18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铜政办〔2021〕15号),从2021年7月起执行。

    1、2021年铜陵市低保标准:月人均674元。

    2、2021年铜陵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农村月人均877元,城市月人均1297元。

    十二、2021年芜湖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8月23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芜政办秘〔2021〕37号),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1、2021年芜湖市低保标准:市辖区及南陵县742元/月,无为市742元/月。

    2、2021年芜湖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2020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确定。

    十三、2021年淮南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7月8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府办〔2021〕16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淮南市低保标准:月标准671元/人。

    2、2021年淮南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年标准13680元/人,农村10468元/人,寿县另行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市辖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2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400元,寿县和凤台县另行制定。

    十四、2021年马鞍山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30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马政办秘〔2021〕53号),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马鞍市低保标准:月人均678元。

    2、2021年马鞍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82元。

    十五、2021年淮北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6月25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1〕36号),从2021年7月起提高。

    1、2021年淮北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673元。

    2、2021年淮北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75元。

    十六、2021年安庆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根据2021年9月5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21〕105 号),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1、2021年安庆市低保标准:658 元/月·人。

    2、2021年安庆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基本生活补贴,城市880元/月·人,农村680元/月·人;护理标准,由各县(市 、区)按不低于其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10%自行确定。

    8. 安徽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什么意思

    2021-2022年安徽养老保险金领取计算方法与公式,2021-2022年安徽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21年安徽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安徽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介绍,我省日前先后出台了《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安徽省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专项方案》。我省明确,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分别由现在的19%和20%,自5月1日起统一直接降至16%,个人部分缴费费率不变,以最大限度减轻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负担。同时规定,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现有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4月30日。

    在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同时,我省决定自5月1日起,改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与降低缴费比例形成叠加效应。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收入低的可选择低缴费基数,以减轻缴费负担,增加持续参保能力;收入高的可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便将来退休后获得较高水平的养老金,体现“多缴多得”。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单位已按调整前费率缴纳2019年5月1日后养老保险费的,将重新进行结算。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按原办法确定缴费基数,待公布后再按上述规定重新进行结算。同时,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我省将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降低社保费率,将大大减轻企业负担。从我省来看,据初步测算,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实施后,年内将直接为参保企业减负45.3亿元;调整缴费基数政策后,5月至12月养老保险基金将减收40.4亿元,两项合计达85.7亿元。工伤、失业保险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缴费比例政策,预计2019年分别减轻企业负担8亿元和9亿元;调整缴费基数政策后,失业保险基金5月至12月将减收2.88亿元,工伤、失业保险合计可减负19.88亿元。以上各项政策的实施,共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05.58亿元。

    安徽省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变化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1.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2.参保单位已按调整前费率缴纳2019年5月1日后养老保险费的,将重新进行结算。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3.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单位0.5%、个人0.5%)执行。

    4.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工伤保险费率仍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

    三、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

    5.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6.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7.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和300%的比例分别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8.职工个人缴费。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

    9.缴费基数确定。2018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未公布前,暂按原办法确定缴费基数,待2018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再按前述规定重新进行结算。

    四、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

    10.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11.各地要合理划分缴费档次,主动宣传“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养老金计发办法,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长缴费、多缴费,提高退休后待遇保障水平。

    五、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

    12.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

    13.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在征收体制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9. 安徽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了我省2021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1年,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上限为17925.42元。

    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

    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按照要求,各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应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公布实施。近期,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已获批。

    依据规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上年度本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我省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975.14元/月,以此核定2021年全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25.42元。

    2020年,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未作调整。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负担,2021年,按照国家关于缴费基数下限过渡相关要求,我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

    企业(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缴费基数上限或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照缴费基数上下限限高保底,由用人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体工商户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10. 安徽省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六安2007

    这是由于你选择的交费基数变低了所造成的。比如你上年度按百分之百交纳,而今年则按百分之六十交纳。当然个帐户会变少了,因为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自己自己选择养老保险的基数的,那么再选择养老保险的基数上面,你要根据你自己的经济条件来进行选择,因为养老保险技术选择的越高,那么退休了以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

    所以在选择养老保险技术上面,如果你经济条件不是特别好的话,那么就把养老保险的基数选择在60%,因为养老保险的基数每年都在上涨,所以你觉得你交的钱虽然多了,感觉技术越来越低了,这样你可以提高你的养老保险的基数,每年都可以提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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