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1-4级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为1-4级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哪些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有哪些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为1-4级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根据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1级伤残24个月本人工资,2级伤残22个月本人工资,3级伤残20个月本人工资,4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哪些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工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
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
因工作原因外出时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劳动者;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个人责任的伤害;
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