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扣费时间 重庆医保就医流程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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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应出示有效的医疗保险证明,并配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身份验证。首次普通门诊(含急诊)、产前门诊检查、特定疾病门诊治疗,请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因参保人未办理、或社会保障卡暂时无法发放、或在发放期间遗失、重复、未激活医保功能等特殊原因,可将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服务银行出具的挂失证明或补卡凭据作为其临时医保凭证。
【注意事项】
参保人在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登记时,必须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有效的医疗保险凭证。在未出示有效的医疗保险凭证前,就医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因意识不清入院或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在入院3日内办理证明手续,家属或其他陪同人员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无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社保卡或医保卡。
被保险人不得将本人的医疗保险凭证转借他人,或者冒用他人的医疗保险凭证办理医疗保险记账和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