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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可以报销多少时间,上海社保卡能报销多少
1. 上海社保卡能报销多少
上海市的儿童医保报销主要是分为门急诊待遇和住院两个标准的,通常需要根据不同的等级医院和起付标准会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1、门急诊待遇:
(1)门急诊起付线300元/年,一级医院报销比例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5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0%;
(2)住院一级医院起付标准50元/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8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100元/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7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次,医疗保险报销比例60%。
2、住院标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0%。
2. 上海社保卡报销范围
可以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3. 上海社保卡可以报销多少
不可以。
目前医保卡只有个人的部分,可以给家人开药,看门诊,但是住院报销还是只能自己用。
国家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并允许家庭成员共济”的精神,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可供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但是,“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并不等于医保卡可以全家使用。
也就是说,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是指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用你支付家人合乎要求的医疗费用,而医保卡对应的是每个参保人的待遇,不能共济。
医疗保险卡只能由本人使用。
如果医疗保险患者在指定医院住院,可以签发医疗保险卡,允许统一的医疗保险清算系统读取被保险人的数据并处理患者的数量,从医院出院时,医疗保险系统不会向您收取“报销”的部分费用(即报销的一部分已经报销),具体的报销率因地而异,一般来说,根据实际消费量,如花一万元的报销比例约为55%-65%。
医疗保险卡是实名制的,所以只有本人可以使用,其他人不能借用,同样,如果您想使用其他人的医疗保险卡,也无法使用它。
4. 上海医保卡能报销多少
根据沪医保规(2020)9号以及相关规定,就医关系在本市的城保参保人,医保卡在异地无法使用,在外省市定点医院发生的急诊、急诊住院(或急观)医疗费用,一般参保人应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至邻近的区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审核报销。
5. 上海职工医保能报销多少
门诊报销比例
到医院进行门诊、急诊看病后,带着收据医疗费单进行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垍頭條萊
2.住院报销比例垍頭條萊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條萊垍頭
3.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頭條萊垍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6. 上海社保卡保险报销范围
1.上海市的医保定点药店都可以用卡买药,只要是比较大一点规模的药店,都是医保定点药店的
付款的时候用社保卡刷一下
不必你充值的,你首次参保,下月15日以后医保生效,社保卡内就有钱了
不能提现的
2.就医,也得是上海医保定点医院,出示社保卡,证明你的参保身份,然后支付一些押金(对于住院来说),等出院结算的时候,该自己出从押金里扣除,多退少补,该医保报销的,就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不必自己先垫付再申请报销了
住院、生育都可以用的
3.社保卡的主要作用就是这个,平常就医的时候使用的
商业保险业是要适当考虑的,比如意外险(医保不管意外的,除非是工伤,那么工伤保险负责)、重大疾病险和津贴型的健康险,医保不能全报的,所以,全面考虑的话,商业保险是需要的
7. 上海社保卡能报销多少医疗费用
无论是上海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在上海缴纳的医保,医保卡报销是一样的。
1.住院费用报销,必须在上海医保定点医院报销,上海医保定点有一千多家医院包括各类专科。
2.基本上是疾病治疗类,操作简单,办理住院和出院的时候,使用医保卡登记和结账就行。
3.当场在医院就操作报销,不需要自己垫付额外再跑去报销了。
8. 上海社保卡多少钱
一)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作如下调整: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6460元调整为656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3480元调整为354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760元调整为1810元;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调整为540元。
(二)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430元调整为480元;60-69周岁人员从每人每年600元调整为65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从每人每年790元调整为82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从每人每年155元调整为180元。
9. 上海社保卡报销条件
2021年医保门诊自负段标准:在职职工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计为1500元。
上海医保门诊报销规定:在职职工一年内门诊急诊就医或者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的住院、急诊观察室医疗费用)的费用,先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至门急诊自负段标准计1500元,超过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不含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
(一)44岁以下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6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50%。
(二)45岁以上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60%。其中,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超过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在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5%;在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由附加基金支付70%。
在职职工发生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按照本条规定由附加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个人医疗帐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先由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仍不足支付的,由在职职工自负。
在职职工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可以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
10. 上海社保可以报销多少
门诊费用,医保范围内的,需要先由其个人医疗帐户当年计入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300-1500不等的费用(起付线),超出部分才由附加基金账户按比例进行报销。
报销比例根据职工年龄与就诊医院级别相关。
职工年龄越大,起付线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医院级别越高,报销比例越低。
社保目录外不报销。
举例:如果35岁的在职员工A,至三级医院就医发生了4500的门诊费用,全为医保目录内费用,他当年个人账户计入资金为1000元,那么A能得到的医保报销是(4500-1000-1500)*50%=1000元。
大病门诊待遇
如果是患了特定的大病,产生的与这几种大病相关的门诊费用,适用于以下报销方式。
住院所产生的门诊费用,只要是在社保范围内的,就可以直接按照85%或者92%的比例报销。
比如癌症的放疗、化疗费用、重症尿毒症的透析费用、部分精神病的治疗费用。
住院部分
住院费用往往比门诊费用高许多,报销计算过程就会相对复杂一些。
如果用到一些疗效好的药品或者治疗方式,往往是医保目录外,或者是乙类药,需要个人自负一部分,剩余部分才计入社保的报销范围。
计算公式是:
医保报销费用=(医疗总费用-自费部分-自负部分-起付线)*报销比例
如果超过封顶线,超过部分可由附加基金报销80%,剩余20%个人自负。
举例:50岁在职职工C因患病住院治疗,花费15万元,其中自费部分5万元,其他10万是社保内费用(其中乙类药4万,自负比例20%),其他费用均为可全部纳入社保报销范围的费用。那么C能得到的医保报销为:
(150000-50000-40000*20%-1500)*85%=76925元
11. 上海社保卡能报销多少医疗费
那么,上海市医保卡应该如何办理呢?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二、医保卡使用注意事项:
参保人在使用医保卡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要及时挂失、补办。医保卡的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四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或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注销。
